作者| 子卿 出品 |消费金融频道
今年5月以来,永雄停业的消息让整个催收行业陷入了寂静期,谈催收色变的社会情绪将行业推到了无路可走的墙角。一时之间,催收行业还有没有出路成为从业者最为担心的事。
在这种讨论之下,‘消费金融频道’注意到一些从业者似乎已经找准了合规的方向,转战和官方部门合作成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继续进行催收业务。
成立数量显著增长
近期,多位‘消费金融频道’的读者反映,自从催收的舆论风波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收到过催收的短信和电话,不过最近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近日频繁收到某某金融调解中心的短信,内容称其与金融机构的金融纠纷已受理,并要求尽快还款,否则后果由负债人承担。
因为首次收到这种短信,一些读者并不清楚这些金融调解中心与催收的区别,但是因为短信中有意无意提及“起诉”“司法”等关键词,让读者觉得这些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是法院下属机构。
事实上与传统催收不同,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确实有官方的背书,一般是由市司法局、市中心支行批准设立,在市民政局依法注册登记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并且由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共同监督管理,在贷后处理上比催收机构也更有权威。
不过在性质上,大部分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只是接受这些部门的监管,不算下属单位,与法院等司法机构还是有明显不同。
‘消费金融频道’注意到,今天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确实呈现上涨趋势。
在企查查中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作为关键词搜索,剔除一些不含有相关业务的公司以及名称,目前正常运营的机构有220家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机构中仅2023年成立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就有91家,占该领域全部机构的一半左右。6、7月以来更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密集设立的时期。从地区来看,目前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地区多在江西、河北、湖北、四川、宁夏、内蒙古等地区。
催回率显著高于催收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数据的上涨,一方面是贷后不良激增的现实需求,一方面也是监管的推动。
早在2019年,监管就已经在提倡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最高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三家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中提出,要推动金融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建设,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可以向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在意见中,监管同样对金融调解中心的设立做出了规划,鼓励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人员支持。从已成立机构构成来看,金融机构的贷后人员确实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重要的支持力量。
坦白来说,虽然催收饱受非议,但其却是贷后不良必须要走的流程。催收的问题不能直接否认整个行业,关键是要完善行业监管漏洞和机构原始粗暴的从业模式。目前来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确实是传统催收转向的最好选择。
对于催收从业者而言,合作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获得官方背书,不仅能摆脱此前催收行业的不好社会影响,还能更高效地完成业务指标。
一位此前在催收机构工作过后来转到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消费金融频道’,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催回率上要远远高于传统催收机构。
一般来说,通过调解的案件回款率约是传统催收的1.5至2.5倍,此外一些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联合当地法院打通诉讼闭环,催回率可高达20%。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选择和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合作成本也远低于直接司法诉讼的成本,若起诉一个债务人的司法成本是5000元,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大约只有这个数字的一半。
由于较高的催回率和较低的成本,目前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也趋向与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合作。以行业内比较有名的鹰末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为例,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有桔多多、来分期、星图金服、宜信等机构,其中也不乏一些消费金融公司。
不过随着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队伍的壮大,其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例如调解员的不规范导致相关信息发送到不相关的第三人,疑似存在暴力催收行为;通知债务人不到位却擅自申请冻结相应银行卡、手机钱包等;调解中心位置过于偏僻,增加债务人调解成本等,均让债务人觉得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只是催收换了个皮囊,给其社会评价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
相较于传统催收行业,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业务规范上确实有很大的进步,未来机构数量可能会迎来一波爆发性增长,但监管方面却存在很大的空白空间,这可能为其发展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
责任编辑: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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