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董事长夏平:商业银行服务科技创新的实践与思考|金融大时代

江苏银行董事长夏平:商业银行服务科技创新的实践与思考|金融大时代
2021年10月19日 14:13 新浪财经

  刊首语:2021,中国金融业新十年大幕开启。新浪财经推出《金融大时代》年度专题,专题包含“100人100瞬间”、“时代有温度”、“行业有情怀”三大篇章,回望历史镜鉴,记录金融人物,展望星辰征途。

  作为银行业的重要组成群体,城商行为地方经济搭桥铺路,为企业、居民提供特色金融服务……“100人100瞬间”之《城商行巡礼》由新浪财经联合《银行家》杂志社共同推出,聚焦城商行发展,迸发时代之声。

  江苏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夏  平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战略目标,明确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既是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使命,也是商业银行乘势作为的新蓝海。本文梳理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国内外实践,从政策环境优化、科技产业发展、资本市场改革、经营模式转变等方面分析了商业银行服务科技创新面临的发展机遇,以江苏银行为例总结商业银行服务科技创新的策略和路径,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商业银行服务科技创新的国内外实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实体经济是发展的主体和基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脉,人力资源是发展的第一资源。四者的协调、同步、融合、互动发展,是现代产业体系的显著特征,是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壮大国家经济实力的根本举措(林兆木,2018)。具体来看,现代金融和科技创新密不可分,金融业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科技创新,而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给金融业带来更多机遇,两者的融合发展逐渐形成并丰富了科创金融的内涵和实践。目前,学界和业界尚未对科创金融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看法,但从科技创新和现代金融的融合发展来看,科创金融既包括面向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的金融服务,也包括金融业以科技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国内外已有实践也充分论证了这一理论内涵。

  (一)国外实践

  1.美国。美国是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和金融市场最为发达的国家,成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是科创企业成果转化最主要的融资路径。美国也拥有十分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通过实施小型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和小型企业技术转让计划,刺激技术创新以满足研发需求和加速成果创新的商业化。小企业管理局专业化的基金管理为科创企业的创新研发活动提供资金支持。美国完善的科创金融环境孕育出了硅谷和硅谷银行这样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深度融合的典型。硅谷银行40年来专注于服务高成长企业,对美国高成长企业的贷款市场份额接近50%。依托硅谷地区独有的产业生态,硅谷银行在基础的信贷业务之外打造了涵盖投贷联动、财务顾问、企业创业平台等创新服务的科创金融生态,并通过对细分领域的专业化管理,为科创企业制定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专属服务方案。这种金融与科技共生共荣的关系帮助硅谷逐步壮大了科技产业集群,使硅谷成为全球科技创新的典范,硅谷银行也成为全球科技银行的典范。

  2.德国。德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以商业银行为主导。随着德国金融深化程度的提高和法律环境的完善,德国商业银行逐渐发展成为全能型银行,能够满足科创企业全面的金融服务需求。德国的担保银行体系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放贷,降低了商业银行独自承担贷款损失的风险。同时,相比股权融资,银行贷款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因此德国的科创企业更容易与商业银行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和畅通的沟通机制。通过紧密的合作方式,不仅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科创企业也可以在信贷期限和利率方面得到更多优惠。德国金融体系服务科创企业的经验和做法主要体现为充分发挥信贷融资、担保体系、税收扶持等各项举措的作用,对于其他国家发展科创金融具有较强的借鉴作用。

  3.日本。日本十分重视使用政策性金融来弥补市场机制调节不充分的地方,形成了政策性和市场性科创金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模式。日本的政策性科创金融以“政府担保+政策性科技贷款”为主,中小企业信贷担保计划可以为科创企业提供全额担保。日本政策金融公库针对中小科创企业特点提供政策性贷款以及企业所需的技术开发支持贷款、经营革新支持贷款等,极大激励了企业的技术创新。除了政策性科创金融外,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的OTC市场是中小科创企业上市融资的主要场所,还有许多定位明确的区域性金融机构,专业服务于中小科创企业。这些区域性金融机构立足熟悉的经营环境,通过与企业频繁的业务往来掌握更多企业信息,进而为不同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它们还与政策性银行合作,既拓展了自身业务,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策性银行的资金压力。

  (二)国内实践

  1.中国建设银行。“创业者港湾”是中国建设银行与多机构共建的服务中小科创企业的“平台中的平台”。主要聚焦5G、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并基于科创企业成长周期前移金融服务,以有效增加金融供给。“创业者港湾”通过投贷联动、风险补偿、经营指导等一系列机制,为科创企业提供全景式、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的资金支持。同时,依托建行大学愚公学院为其提供免费教育,帮助企业既融资又融“智”。两年来,“创业者港湾”已在全国服务企业6800余家,正在打造一个“金融+科技+产业+教育”的线下+线上科技创新综合孵化生态。

  2.招商银行。“千鹰展翼”是招商银行推出的创新型成长企业培育计划。该计划创办已有10年,旨在每年发掘1000家具有成长空间、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含量高的中小企业进行全方位扶持。该计划借助招商集团银行、证券多牌照的优势,不仅提供创新的债权融资,还通过与PE和券商合作为创新型成长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形成债股联动的运作体系和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匹配的金融服务架构,构建起商业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券商三位一体共同服务创新型成长企业的平台。

  3.杭州银行。该行依托当地信息技术产业集群优势,探索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科创金融经营模式。一是创新特色产品。针对互联网科技企业的资产和现金流特点,重点推出不需要提供抵押和担保的创新产品,满足不同生命周期科创企业的多样性需求。二是探索专营模式。总行设立科技文创金融事业部,整合内部资源成立科技支行,实行“五个单独”模式,即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单独的信贷审批机制、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单独的拨备政策和单独的考核制度。三是开展五方联动。加强与政府、创投机构、科技园区、担保公司的联动,搭建银政、银投、银园和银保的合作平台,建设科创企业金融一体化服务联盟。

  (三)实践启示

  一是良好的政策环境是科创金融的基础保障。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健康的科创金融体系需要政府和市场的共同配合,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而有效破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题。各类宏观调控和支持保障政策不仅可以为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提供良性的外部环境,激发其服务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而且可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促进技术创新,形成科技创新和金融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健全的金融生态是科创金融的重要支撑。从已有实践来看,金融深化有助于形成一个健全的金融生态,商业银行可以在这个生态中获取多方面的支持。政策性银行和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可以提供有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和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多层次资本市场可以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发展和活跃风险投资市场。产学研一体化的构建,能够促进科技创新主体的培育,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三是完善的服务体系是科创金融的内生动力。当前,国内部分银行从行业选择、客群分类、服务模式、产品设计、外部合作等多方面搭建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为其他银行提供了一定参考。面对多元的科技创新主体,一个完善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不仅要有专业的管理制度,还要有创新的服务模式,才能成为商业银行科创金融业务发展的重要引擎。依托这一体系,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制定多样化、差异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方案,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生命周期的科创主体需求。

  四是深度的联动协同是科创金融的发展方向。科技产业具有明显的集聚效应,目前世界级的科技产业聚集区域都有较高的金融与科技协同度。为实现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发展,各方要广泛建立互联机制,使得区域内的资源和信息高度共享,最终实现科技与金融的共生共荣。商业银行应以此为发展方向,在自身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基础上,适配区域特点,联动各方与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助力区域经济布局优化和完善。

  二、商业银行服务科技创新面临的发展机遇

  (一)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十四五”规划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列在首位,提出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放管服”改革对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实施“五免五减半”“两免三减半”“十年免征”等财税优惠政策。《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开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扩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投放。随着上述系列政策的深入推进,科技创新的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科技创新能力将得到稳步提升。面对这样的政策窗口期,商业银行服务科技创新要积极主动作为,并且大有可为。

  (二)科技产业蓬勃发展

  “十三五”以来,我国科技创新实力显著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快速发展,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居全球第一,研发投入总量居全球第二,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近60%。同时,我国科技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革推进力度持续加大,区域产业逐渐向产业技术高级化与产业链现代化转变。从科技产业的地区分布来看,科创企业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集聚的趋势十分明显。全国18万户高新技术企业中,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和上海合计占比达60%。“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商业银行要抓住这一机遇,把握好科创金融发展重点,实现自身经营布局与科技产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推动金融服务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协同发展。

  (三)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入推进

  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可以为科创企业提供极大的融资便利。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三十年来,形成了涵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尤其是科创板的推出和注册制的实施为更多科创企业带来社会资本的支持。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面对我国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求,商业银行要紧跟这一多重战略机遇期,主动借力、明确定位,积极探索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的科创金融服务。

  (四)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步伐明显加快

  随着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数字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快,商业银行依靠利差的传统盈利模式受到挑战,对商业银行科创金融业务的价值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国内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步伐明显加快。各银行一方面紧随科技发展新态势,在全国不断优化科创金融整体布局,加强对新发展格局的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在为优质科创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的同时,不断调整经营策略,提升自身价值,真正实现银企“同发展、共成长”的目标。

  三、江苏银行服务科技创新的探索实践

  近年来,江苏银行认真贯彻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以自身金融高质量服务推动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三大服务重点”,创新“三个服务方案”,构建“三项服务机制”,完善“三种服务模式”,形成了富有自身特色的科创金融之路,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一)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发力科创金融

  一是聚焦重点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区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动脉”。江苏银行的经营范围与科技创新的资源分布高度一致,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土壤和环境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围绕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地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科技园区,江苏银行设立了23家科技支行,实现区域全覆盖,致力打造服务科创“产品创新的试验田、专业人才的孵化器、品牌彰显的排头兵、价值贡献的新高地”。截至2020年末,江苏银行科技型企业授信客户近万户、贷款余额超千亿,位居江苏省内市场份额第一。

  二是聚焦重点产业。产业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毛细血管”。围绕产业链服务创新链是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重要路径。江苏银行围绕“卡脖子”“高精尖缺”等重点产业链大力实施“苏银强链”行动,创新“苏链融”“苏链云”“苏链投”“苏链租”“苏链保”五大特色化产品,沿产业链支持链主企业、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截至2020年末,江苏银行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创企业5573户、贷款余额641亿元,占科创金融总量超过6成,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江苏银行产业链服务品牌。

  三是聚焦重点客群。各类科技创新主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造血干细胞”。一方面,江苏银行坚持“立足早、着力小”,努力为更多早期科创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全行普惠科创客户7500家、贷款余额250亿元,户均金额300万元左右,首贷客户比例超3成。另一方面,江苏银行坚持“助力精、覆盖广”,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及其创办企业为主要目标客群。全行已服务高新技术企业6000多家、贷款超600亿元,在江苏省内实现“三分之一有服务、五分之一有授信”。

  (二)注入金融“活水”,精准直达创新载体

  一是助力完善人才支撑体系,出台“人才金融”方案。千秋基业,人才为本。产业发展的背后是人才,关键核心技术“壁垒”的突破更需要高质量的人才队伍支撑。江苏银行于2014年在全国率先开办“人才贷”业务,推出专属金融产品,大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2021年初,专项出台金融助力人才高水平发展行动方案,聚焦较高学历背景、较高专业技能、较高社会价值贡献三类人群,推出服务人才“金融十条”。搭建人才金融智慧服务平台,创新构建人才识别、需求挖掘、精准服务、管理评价的服务体系,致力打造“覆盖最广、服务最全、体验最优”的人才金融服务品牌。目前,江苏银行已服务人才近4000位、贷款260亿元,真正让金融“活水”直达创新根本。

  二是助力园区转型升级,出台“园融智慧”方案。高新区是人才和科创企业的集聚地,也是创新的孵化器。江苏银行历来高度重视园区金融服务对接,专项出台服务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通过持续开展“进园区、搭平台”系列活动,与省级以上高新区建立长期产融对接机制,省内合作覆盖超90%。优选具有开放式合作共赢理念和数字化合作意向的园区,开展双方数据共享、系统互联、场景嵌入等深入合作,创新“园融智慧”数字化园区对接模式,真正让金融“活水”激发创新活力。

  三是助力高校院所提升创新能力,出台“三全金融”方案。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原始创新的重要来源。江苏银行围绕大院大所、产研院重点研究所以及重点高校,出台了针对孵化科创企业的全周期金融服务方案、引进人才的全方位金融服务方案以及科技成果项目的全覆盖金融服务方案。与江苏省科技厅、南京大学共建“科技金融创新实验室”,开展人才交流,共同研究科创企业融资问题,真正让金融“活水”融入创新源头。

  (三)银政高效联动,创新金融服务机制

  一是优化项目遴选机制。良好的创新氛围大大激活了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江苏银行深度参与各类科技创业大赛、人才创新大赛,形成了早期创新创业项目的遴选机制。多次支持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支持并培育了一批优秀科创企业。自主打造“黄金眼”智能平台,构建涵盖科创企业合作度、贡献度、价值度、风险度、成长度的五维筛查和评价机制,选择有市场潜力、成长前景良好的科创企业作为目标客户。

  二是构建培育成长机制。江苏银行秉持“成就客户就是成就自己”的理念,在金融助力科创企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人才项目,形成了助力科创企业成长的培育机制。紧跟“小升高”“小升规”行动,大力推进“科创100助力计划”。2020年有超过1000家科创客户通过高企认定,14家科创企业通过科创板、创业板等上市。累计支持超4000家科创客户通过高企认定,400家科创企业上市或挂牌。

  三是完善风险共担机制。江苏银行积极参与各级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资金池,形成了初创期科创企业融资风险共担机制。先后设立100多个“银政风险分担”资金池,推出“苏科贷”“人才贷”“锡科贷”等多项产品,贷款余额超100亿元。在风险补偿业务办理中,江苏银行建立与科创企业相匹配的风险识别、防范、化解措施,积极探索科创企业融资全流程、系统化的闭环风控管理。

  (四)持续迭代创新,打造多样服务模式

  一是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科创企业在不同时期都有对应的生产经营模式和资金需求特点。江苏银行以满足科创企业需求为核心追求,建立了与科创企业成长周期、需求相适应的服务体系。对孵化期企业,发挥“金融导师”服务功能,密切关注企业经营发展状况,提供“孵化贷”“苏知贷”支持。对初创期企业,发挥“人才贷”“苏科贷”等风补业务作用,为产品进入市场、形成销售或有在手订单的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成长期企业,充分发挥“高企贷”“成长之星”额度高、纯信用的支持效用,探索提供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直接融资服务,提高深度服务能力。对成熟期企业,在提供日常结算服务和传统金融产品的基础上,主动提供投资理财、外汇、并购、重组、发债、私人银行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二是智慧金融模式。要适应新发展格局更多依靠创意、创新、创造,推动金融服务模式的转变。近年来,江苏银行持续推进智慧变革,大力实施智慧银行建设,探索运用金融科技服务科创金融,在科技创新能力评价、线上审批、线上用款等方面创新突破。自主打造的“随e融”智能平台,为科创企业提供全天候、全线上、无接触金融服务。主打产品“随e贷”具有免担保、额度高、期限长、易办理、模式多等特点,科创企业从申请到放款全部在线完成,微信扫一扫就可以知道贷款额度,资金分钟到账。上线以来,已服务科创企业近4000家。

  三是投贷联动模式。科技创新主体多元,需求多样,要提升服务科技创新的整体能力,需要多方联动、全面支持。江苏银行率先成立国内首个投贷联动合作联盟,探索基于外部合作的投贷联动模式,为科创企业提供“跟投跟贷”“选择权贷款”“基金直投”等综合服务。通过构建双向互动的平台机制,举办系列路演活动,推进“先投后贷、先贷后投”模式。目前,江苏银行“跟投跟贷”模式已服务科创企业788家、贷款72亿元。通过创新“投融贷”选择权贷款,实现信贷业务“传统动能”与股权投资“新兴动能”的有机融合。通过向合格投资人募集专项资金、发行专项基金债等方式,加大与国内知名创投机构合作,先后参与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一带一路”基金等多个重点基金业务,重点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对策建议

  商业银行服务科技创新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又是推动商业银行自身转型发展、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现实需要。为了商业银行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助力科技自立自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以大数据助力科创金融提质增效。当前,税务、电力、社保等公共数据已广泛应用于金融机构,金融科技的进步给大多数小微企业带来了“福利”。在服务科技创新过程中,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人才项目等科技创新类数据尚未对商业银行开放。商业银行难以通过大数据手段准确评价科创企业,形成了科创金融的“数字鸿沟”。建议在符合“最小、可用”的数据采集原则和数据保密要求下,加大科技创新类数据整合,为商业银行构建“技术流”信用评价模型提供基础数据,进一步探索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拓展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二是持续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科创企业大多具有“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的特点,其发展初期抗风险能力和财务成本承受能力较弱。商业银行针对这类企业发放的贷款往往具有无抵押、低利率的特征,而在科创企业发展壮大后无法分享企业成长带来的溢价收益。建议加强顶层设计,重启投贷联动试点工作,支持银行机构根据自身禀赋条件,按照商业自愿原则设立专业子公司,投资重点科学技术、重点攻关项目和未上市中小科技企业股权,为科技创新建立更有活力的金融服务体系。

  三是凝聚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完善科创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和政策性担保体系,调动保险、担保、创投等各类金融机构共同助力科技创新。切实加大创新人才的培育和管理力度,帮助其持续稳健经营,建立健全现代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制度,提高承载金融资源的能力。加快修订完善《贷款通则》第二十条、《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条款,为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和投贷联动业务创新提供更好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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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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