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10月14日发布的公告,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原主任郭鸿(正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鸿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公告,郭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履历显示,郭鸿1971年12月出生。2003年9月,郭鸿来到原银监会,历任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处长,广西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等职务。银监、保监系统机构改革后,郭鸿任新成立的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主任。

值得一提的是,郭鸿是继辽宁银保监局原二级巡视员刘文义后又一位主动投案的原银保监会干部。2020年12月3日,刘文义被宣布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今年6月16日,刘文义被宣布“双开”。经查,刘文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要求被监管机构支付应由个人支付费用;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函询问题,利用职务影响干预金融机构人事工作;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利,利用职务影响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买卖车辆获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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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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