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河子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电话销售中心因欺骗投保人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被辽宁监管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8万元;李某婕(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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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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