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云冈区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被罚款10万元。两名时任员工对此事负有责任,分别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万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云州区支公司因虚列农业保险协办费用被罚款10万元。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云州区支公司经理梁海龙因此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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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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