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鄂州中心支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代理行为超出经营区域,被罚款14万元。
同时,还有3名时任员工受到处罚: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鄂州中心支公司营销部经理的王能文,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鄂州中心支公司营销一区经理的吕凯君,受到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鄂州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人的胡新荣,受到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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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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