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发放贷款,被没收违法所得5673.64元,并罚款80万元。
郭院华(时任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被取消两年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罚款10万元;张福彬(时任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明明(时任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均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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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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