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审慎,被罚款36万元;田某志(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常乐路支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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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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