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今日发布关于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批复。
批复表示,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并承接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辽宁农商银行应就分支机构更名事项向所在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报告,完成金融许可证变更。
公开信息显示,辽宁农商行成立于2023年09月19日,开业尚不足一年,注册资本逾207.88亿元。
2023年9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公告显示,辽宁监管局于2023年9月18日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据监管部门披露,辽宁农商行是由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而成。其成立之日起,北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1家行社自行终止,债权债务由辽宁农商银行承接。
据辽宁农商行官网介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2022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辽宁农信系统改革总体方案。2023年9月18日,辽宁农商银行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开业批复,取得金融许可证。9月19日,取得营业执照,辽宁农商银行应运而生。辽宁农商银行是全国首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内设25个部门,下辖总行营业部和27家一级支行,833个营业网点。
辽宁农商行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公务卡业务(以原业务范围为限);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后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逐步申请扩大业务范围。
责任编辑:刘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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