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饮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
所以酒过三巡之后
有些驾驶人选择骑电动自行车
殊不知这同样很危险!
案例一
近日,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罗湖区某路段撞上搅拌车尾部,驾驶人躺在地上陷入昏迷。
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事故现场并展开调查。经抽血检测,民警发现驾驶人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9.9 mg/100ml,属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民警通过调取公共视频发现,黄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仅饮酒后驾车,而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更危险的是,其左手还持着手机,完全没有观察前方道路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黄某需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依法予以处罚,并扣留电动自行车。
案例二
2024年9月15日14时42分,孔某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一名9岁儿童行驶至韶关市南雄市镇郊派出所门口路段时,与一辆正在倒车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孔某及儿童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孔某结果为147mg/100ml,后经血检结果为131.4mg/100ml。经交警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孔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案例三
2024年9月11日凌晨5时许,李某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8mg/100ml)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搭载罗某)沿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逆向行驶,至南田路某路段时斜穿机动车道,撞上醉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6.7mg/100ml)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程某,造成程某及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双方在本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饮酒后人的反应能力、视线
判断力、对车辆的操控能力等
远远低于未饮酒状态
还有的人酒后会异常兴奋
容易出现冲动、易怒等情绪
因此饮酒后无论是驾驶机动车
还是非机动车
安全风险都会大大增加!
醉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
不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还是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醉酒驾驶。
广东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一定要保持清醒
也要戴好头盔、不玩手机
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才能平平安安到家!
来源: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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