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2月2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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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6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维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先生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举顾维先生、王力学先生、徐园生先生、付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的各子议案逐项审议情况如下:

  1.1《关于选举顾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选举王力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选举徐园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选举付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包旺建先生、童孝勇先生、张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的各子议案逐项审议情况如下:

  2.1《关于选举包旺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选举童孝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选举张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77,7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若在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顾维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150,000万元人民币,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银行等金融机构资信状况等因素具体选择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方案及签署相关合同,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项的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9.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3《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4《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5《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6《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8《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9《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10《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11《关于制定〈委托理财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9.1、9.2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7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2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家宝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章兵先生、陈允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监事后,将与经公司民主选举程序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的各子议案逐项审议情况如下:

  1.1《关于选举章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选举陈允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77,7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若在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且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总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8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顾维先生、王力学先生、徐园生先生、付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包旺建先生、童孝勇先生、张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旺建先生、童孝勇先生、张华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培训证明,其中童孝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维先生,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曾任安徽博西扬家用冷柜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安徽中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雪柜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信容声(广东)冷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肥万奇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瑞杰丝(安徽)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6月至2021年3月,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顾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2,6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9%,通过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2,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合计持有公司29.6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先生除通过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6%的股份,同时系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力学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制冷装置与低温技术专业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2011年9月,历任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院院长、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21年3月,历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制造总监、董事;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力学先生通过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7%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徐园生先生,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美的集团冰箱事业部高新工厂成本会计,经开区工厂零部件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7月至2022年1月,历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徐园生先生通过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95%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付磊先生,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2年2月,任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12年2月至2018年5月,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工艺部长;2018年5月至今,任合肥三电冷机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付磊先生通过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63%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包旺建先生,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民革党员。2010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法院助理审判员;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2016年7月至今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截至目前,包旺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童孝勇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安兴联合总公司财务会计、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安徽贝克联合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安徽九久夕阳红医养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童孝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张华女士,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职称,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2005年3月至今,任安徽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市政工程系教师;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9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章兵先生、陈允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本次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仍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章兵先生,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暖通空调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合肥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工程师、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工程师、安徽工商管理学校制冷专业教师。2011年6月至2022年1月,历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性能开发部部长、ODM部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ODM部总监。

  截至目前,章兵先生通过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6%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陈允艳女士,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设计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片区经理,2014年9月至2022年1月,历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海外销售部部长、海外销售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海外销售总监。

  截至目前,陈允艳女士通过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6%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0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为54,569,249.5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7,293,823.45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8,934,771.6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5.3.2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38,934,771.60元为依据,现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177,7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14,223,04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26.06%。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若在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1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金额、期限、授信方式及用途等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池、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上述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金融机构资信状况等因素,具体选择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有利于公司充实资金实力,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2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金额: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12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仍可能存在客户违约风险、汇率波动风险、信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因公司出口海外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经审慎考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业务。

  (三)交易金额及期限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上述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五)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方案及签署相关合同,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项的实施。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业务。上述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该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1、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与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2、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3、信用风险:因合作的金融机构出现破产、系统错误、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金融机构出现违约,导致交易、交割、结算等无法正常进行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控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为控制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审议额度及期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部门及人员职责、信息隔离、风险处理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避免交叉或越权行使职责的情况。

  2、选择资质良好的金融机构合作。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3、加强交易账户的资金监管。公司将一如既往加强交易账户资金监管,实时监控账户风险度变化情况,在外汇套期保值额度内进行操作并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预判未来交易的资金规模,根据需求提前做好资金安排,防范资金风险。

  4、持续提升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公司将持续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5、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与审查。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实际业务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检查,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与审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汇收入规模较大,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外汇市场的风险。保荐人提示公司关注套期保值相关业务开展的风险,注意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3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顾维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顾维、时乾中、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

  2、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SANDEN RETAIL SYSTEMS CORPORATION(三电零售冷机系统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滁州恒天塑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9,424.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2024年1-11月,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178.41万元。

  (二)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2024年1-11月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和国

  注册资本:8,548.3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北(民营科技经济园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玻璃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其总资产4,374,354,551.32元,净资产1,534,066,421.79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383,145,715.36元,净利润107,070,480.48元。(未经审计)

  2、滁州恒天塑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资本:2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滁州市开发区天乐路66号

  经营范围:塑料加工、金属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其总资产1,101.65万元,净资产732.90万元,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754.85万元,净利润42.93万元。(未经审计)

  3、SANDEN RETAIL SYSTEMS CORPORATION(三电零售冷机系统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森益哉

  资本金:1亿日元

  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7月29日

  地址:日本郡马县伊势崎市寿町20番地

  目的:1.投资业务;2.金钱贷款;3.店铺玻璃陈列柜的制造销售以及租赁;4.自动售货机的制造销售以及租赁;5.业务用日常用具的制造销售以及租赁;6.医疗器械/用具的制造、制造销售、销售以及租赁;7.电子通信器械以及其零部件的制造销售以及租赁;8.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以及管道工程的承包、设计以及监理;9.货物利用运输业以及仓储业;10.古物经营;11.前述各项附带或相关的任何业务。

  三电零售冷机系统株式会社系日本知名的食品和饮料销售设备专业制造商。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各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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