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7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以电话、微信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孟祥雪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9)。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 年12月19日以电话、微信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 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
2、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公司出具的《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出具的整改报告并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9)。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9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1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胡坤、李林林、于文彪、王虹、徐丽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自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于2024年12月24日组织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一、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实施的整改措施
(一)问题一:
1、存在的问题:储能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储能业务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导致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2、整改措施: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并同步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以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向各业务部门宣讲与收入确认的相关知识,明确收入确认时外部凭证的重要性及获取外部凭证的方式方法。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收入确认的真实性。从合同的起草、订立、风险管控、发货管理、收货管理、客户验收、货款管理等进行全程管理,以确保信息收集、发送、保存等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减少内外部风险的发生。
(3)公司进一步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增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理解,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从源头保障会计核算的质量。
3、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
4、整改期限:已完成,后续将长期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问题二:
1、存在的问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公司开立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履行审议程序,部分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未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余额超过审议额度,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四条、第七条第三款规定。
2、整改措施:公司已组织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涉及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强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的合规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证券部
4、整改期限:已完成,后续将长期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整改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做出的《决定书》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刻反思和检讨,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相关责任人也深刻认识到此次事件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已主动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并作检讨;董事会要求相关责任人认真提高思想认识,抓实问题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且在今后工作中要及时就重要交易或事项做出预判、汇报和部署。
今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发掘问题根源,增强部门间沟通协作,确保业务数据披露能及时、真实、准确;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做到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8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针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作出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影响《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以及《2023年年度报告》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所对应的上年同期数;
2、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胡坤、李林林、于文彪、王虹、徐丽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中提出储能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储能业务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导致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根据《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并针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整改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以《决定书》为依据,结合自查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除特殊注明外,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次针对合并报表范围作出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中的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相关数据,以及受其影响的《2023年年度报告》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所对应的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数据。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3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更正事项对2023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3、《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二)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
1、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三)更正《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
更正后:
■
2、更正事项对2024年9月30日合并年初到报告期利润表的影响
■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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