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刘 欢 □ 本报通讯员 王 淼 周法升 14天,跨越400多公里,成功调解一起2300余万元纠纷。 “法院的确是用心服务企业,实打实解决问题。”说起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广华寺人民法庭的法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法务经理郭金龙不禁竖起大拇指。 江汉油田分公司长期向某公司提供天然气,双方保持友好合作。然而在后续合作中,该公司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因沟通无果,江汉油田分公司遂将其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企业有合作基础,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双方经济损失,广华寺法庭承办法官主动上门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被告公司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江汉油田地处江汉平原腹地,是中南地区重要的综合型石油基地,广华寺法庭坐落于此。 近年来,广华寺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为契机,坚持立足审判实际,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着力绘就新时代人民法庭好“枫”景。 广华寺法庭在辖区重点企业成立“企业解忧室”,定期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为企业拉响风险防范警报。自今年以来,审结涉企案件390件,其中调解结案192件。 2019年,江汉油田完成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 然而,辖区内13所学校与物业服务公司就是否应缴纳物业费,常年争执不休。 今年初,物业服务公司以要求补缴物业费为由将其中一所学校诉至广华寺法庭。 考虑到该案具有代表意义,在案件开庭时,广华寺法庭邀请广华寺街道办事处、广华司法所有关负责人和部分学校、企业、居民代表旁听庭审。 法庭经审理依法认定物业公司向学校收取服务费不存在合同依据,并现场宣读判决,双方代表均服判息诉。自此,其余12所学校面临的问题也迎刃而解。 近年来,广华寺法庭在辖区各乡镇综治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点,以“庭、室、站、点”为依托,发挥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等功能,高效调处物业服务合同、供暖服务合同、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等系列案件,取得“审理一案、化解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因企业改制,江汉油田近万名职工曾购买某保险公司的商业养老保险,但部分职工退休后保险公司拒绝履约,引发广大职工不满。 广华寺法庭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支持,多次联合江汉石油管理局、保险公司、职工代表召开协调会,对保险合同条款进行确认。最终在法院、油田、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采取多种方式确认保险双方权责,不断督促保险公司依法履约,妥善解决了困扰油田多年的“顽疾”。 面对辖区复杂多变的社会治理局面,在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和潜江法院支持下,广华寺法庭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对已经发生矛盾纠纷的社会问题,采取灵活有效务实的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对辖区纠纷类型、特点、趋势进行研判预警,推动健全完善符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地域文化特点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同时,积极主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同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江汉油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据悉,潜江法院现已搭建起法院诉调对接服务中心、广华寺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站两级诉调对接平台,就地提供法律咨询接待、案件立案、庭前调解等服务,至今已召开工作联席会议9次,互通信息300多条,强制执行案件8件;开展联合接访38次,接待涉法涉诉问题112件,实施诉前调解28件,导入司法程序26件,妥善调解10件,提供法律援助6件。 “汉江两级法院将不断加强辖区人民法庭建设,让‘小法庭’发挥‘大效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努力打造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汉江样本’。”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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