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乐平市主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 投资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保”)投资本项目,中标投资总金额35,955.03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结合当前宏观环境,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类的投资规模较大,公司存在项目收费压力。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其他联合体成员: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成为乐平市主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项目编号:JXTC2024030276C1)中标单位。项目招标总投资35,955.03万元,项目为特许经营(BOT)模式。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6日,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次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与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乐平市主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公司同意投资乐平市主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范围为乐平市城区北内河流域,北起大连路,南至迎宾路;东起乐德铁路-洎阳路,西至洪岩路-公园路,面积约7.5平方公里。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新建一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6000立方米/日;2)新建雨污水管网约23.5公里;3)市政管网清淤修复;4)设置截留井395座;5)排口改造2352处;6)新建泵站2座;7)北内河沿线排水单元改造工程、内源治理工程、引水活化工程和智慧水务平台工程等。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乙方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和获得合理收益的完整的、排他性权利。
2.特许经营期:40年,含2年建设期
3.运作模式:采用BOT模式
4.投资金额:35,955.03万元,最终以政府决算审计金额为准。
5.项目付费:甲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乐平市主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的实施能够更好地保障江西省乐平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流程科学高效运转,实现公司管控下的污水处理厂及其收集范围内的排水设施的统一管理,实现国家政策所倡导的污水“厂网一体化”。承接本项目是公司做强做大水务板块业务、实现下一阶段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项目布局,对夯实公司在江西省内水务行业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实施本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预测,在本项目达产后,预计项目税后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将大于5%。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结合当前宏观环境,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类的投资规模较大,政府普遍存在按期付费压力。
防范措施:严控建设成本、严管施工质量,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有关的服务水平;同时将项目付费规范纳入财政预算,协议设定相关条款,保障付费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及违约等情形发生时的应对措施。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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