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网安”或“公司”)与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电科网安取得一审胜诉,法院判决盛趣公司向电科网安支付第一年度服务费用及逾期违约金共计4,200万元。后盛趣公司提起上诉。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电科网安和盛趣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就诉讼和解相关事宜签订《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约定:盛趣公司应向电科网安支付和解款项共计4025.5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贰拾伍万伍仟元整),该和解款项包括电科网安因履行《个人信息安全合规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合同》服务内容应向盛趣公司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电科网安已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上述款项共计4025.50万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下达裁定同意电科网安撤回起诉的申请,电科网安同步已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就《个人信息安全合规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即全部结清,双方再无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就《个人信息安全合规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要求。
二、关于本案的背景情况
电科网安与盛趣公司于2022年1月签署《个人信息安全合规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合同》,公司依约履行了第一年度服务义务,并经盛趣公司确认合格。因盛趣公司未向电科网安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4年7月26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川01民初11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盛趣公司向电科网安支付第一年度服务费用及逾期违约金共计4,2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进展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后盛趣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案判决提起上诉,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二审已于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收到和解款项共计4025.50万元,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利润和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和解协议》;
2、收款凭证;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川知民终241号)。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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