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楠
天安门广场及部分旅游景区使用手持国旗游客较多,应在景区出入口设置国旗收回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现场使用国旗的,主办方也应在出口或其他显著位置设国旗收回点。为进一步规范国旗制作、升挂、收回,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国旗升挂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近日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临街单位插挂国旗应协调统一
征求意见稿全文共29条,内容包括国旗制作、销售、升挂、使用、收回及其管理活动。按照规定,国旗应当当天早晨升起,当天傍晚降下。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一般情况下,国旗横向升挂、使用;因特殊需要以竖挂等方式使用国旗时,保持旗面舒展、五星处于上方位置,与使用场合、周边环境相协调。升挂、使用国旗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日常保养维护。如遇台风、大风、沙尘暴、中雨及以上雨天、中雪及以上雪天、冰雹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国旗。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立足北京特色,明确了国庆节及重大活动保障中的国旗使用管理要求。结合北京特色和多年来的实际做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庆节以及按照重大活动保障要求插挂国旗的,应当在节日或活动结束后有序撤除。同一道路两侧临街单位、商户、居住小区等插挂的国旗应当协调统一,禁止将国旗插挂在不符合安全或其他规定的设施设备上。
破损褪色国旗应统一处置
对于国旗收回流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重点区域国旗收回要求。其中,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升挂、使用国旗的组织和个人,将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送交所在地政务服务场所。对组织和个人送交的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要做到应收尽收、妥善保管、统一处置,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再次流入社会。对于天安门广场以及人流密集、使用国旗较多的景区等,应当在出入口等适当位置设置国旗收回点,及时收回使用的国旗。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现场使用国旗的,主办方应当在出口或其他显著位置设置国旗收回点,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回,依法依规送至所在地政务服务场所或送至指定的处置单位。
任何个人发现违规有权报告
未按规定升挂或回收国旗应及时纠正,任何人有权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国旗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国旗升挂、使用、收回等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应当升挂国旗而未升挂;国旗升挂位置不当;不按规定升降国旗、举行升旗仪式;倒挂、倒插国旗;悬挂、插挂或者摆放国旗不符合规定;违反规定使用国旗及其图案;升挂、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按规定收回国旗;随意丢弃国旗等情形,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规定情形,有权直接向升挂、使用国旗的单位或者个人建议纠正,或者向国旗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有关单位部门除了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还应及时向报告人反馈处理情况。
微信头像附着国旗图案不违法
此外,本市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场所使用国旗及其图案,表达爱国情感。针对“在微信等社交平台账户头像上附着国旗图案”这一做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微信等用户使用国旗头像的行为本身不违反法律。不过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国旗不适宜用于私人丧事活动,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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