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林相如先生由于职务变动,被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拟聘副总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鉴于此,林相如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由于上述原因,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大会,会议选举文孟娟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同第十一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2月17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文孟娟女士,1976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广西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嘉莹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2010年4月加入冠捷科技,现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OBM事业群中国区人力资源负责人。
文孟娟女士未在本公司股东关联方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选举樊来盈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第十一届监事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宣建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蔡清福(主任委员)、曾文仲、高以成
提名委员会成员:高以成(主任委员)、宣建生、孔雪屏、曾文仲、蔡清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曾文仲(主任委员)、宣建生、宋少文、蔡清福、高以成
战略委员会成员:宣建生(主任委员)、杨林、黄程、高以成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聘任公司总裁
经董事会审议,聘任宣建生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陈优珠先生、张强先生、郑文杰先生、庄长宪先生、林相如先生、孙丽莉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张强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简历附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郭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简历附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议案亦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审议意见: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相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未有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选聘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张强先生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财务总监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张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聘任徐歆先生、邓文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简历附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原副总裁黄文辉先生、王必禄先生、黄秀娟女士任期满离任,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截止公告日,前述任期满离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
黄文辉先生、王必禄先生、黄秀娟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黄文辉先生、王必禄先生、黄秀娟女士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7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宣建生先生,参见2024-03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暨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陈优珠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审计学专业。曾任职于福州阀门厂;1993年2月加入冠捷科技,先后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厂区运营管理、事业群运营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现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ODM事业群总经理,2021年5月18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陈优珠先生未在本公司股东关联方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张强先生,1975年生,中国香港籍,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后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芯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云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和资本运作经验;2015年2月加入冠捷科技,现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CFO、资本市场与投资者关系/法务/OBM企业社会责任功能主管,2023年6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张强先生未在本公司股东关联方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郑文杰先生,1973年生,中国台湾籍,毕业于台湾科技大学,获得电子工程学士与硕士学位,后于北京大学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年7月加入冠捷科技,历任厦门厂研发主管及集团电视、影音产品技术研发主管等工作,曾任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机事业部副总裁,具有丰富的研发技术及管理经验,现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OBM事业群技术研发主管。
郑文杰先生未在本公司股东关联方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庄长宪先生,1974年生,中国台湾籍,勤益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士,台湾大学管理学院硕士毕业。1998年3月加入冠捷科技,主要负责产品架构、产品研发、新技术导入,现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ODM事业群技术研发主管。
庄长宪先生未在本公司股东关联方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林相如先生,1975年生,中国台湾籍,伦敦大学城市学院贝叶斯商学院投资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纽约长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台湾分公司、联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在投资管理和金融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2006年10月加入冠捷科技,曾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现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管理部主管兼OBM事业群人力资源功能主管。
林相如先生未在本公司股东关联方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孙丽莉女士,1973年生,中国香港籍,毕业于厦门大学,主修国际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后于香港中文大学获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曾先后任职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飞利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Gibson Innovations Limited,具有丰富的财务分析管理、税务和资金操作经验;2018年9月加入冠捷科技,现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副财务长、资金长、影音(AVA)事业部负责人。
孙丽莉女士未在本公司股东关联方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郭镇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深圳鲁发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采购主管,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采购工程师、董事会办公室业务主办,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业务主办,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投资部经理、法务部主任、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加入冠捷科技,2021年6月8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郭镇先生未在本公司股东关联方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徐歆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英国鲁顿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飞东照明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飞新照明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主管,施乐辉医用产品(苏州)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南京普霏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6月8日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徐歆先生未在本公司股东关联方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邓文韬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科学士,中级经济师。曾任博世汽车检测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6月8日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邓文韬先生未在本公司股东关联方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郭镇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徐歆先生、邓文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相关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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