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4年12月10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2024)苏01破20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同日,公司披露了管理人出具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报告》和江苏益友天元(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鉴此,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2、2024年12月12日,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出具《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04141号),确认公司已按照江苏证监局2024年5月10日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90号)的要求完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清收了所有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鉴此,公司因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4条和第9.4.7条的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目前,上述申请已经获得深交所审核批准。
4、截至目前,因公司2020年至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仍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红阳”变为“ST红太阳”,股票代码仍为“00052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5、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2月17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12月18日开市起复牌。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红阳”变更为“ST红太阳”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0525”
4、公司股票停牌安排:2024年12月17日开市起停牌一天
5、公司股票复牌安排:2024年12月18日开市起复牌
6、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12月18日
7、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红太阳”变更为“*ST红阳”,股票代码仍为“00052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存在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且公司2020年至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自2021年5月6日起至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江苏益友天元(南京)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12月9日出具了《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且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12月12日,中兴财光华出具《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04141号),确认公司已按江苏证监局2024年5月10日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清收了所有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公司因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关于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和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
四、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的情况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重整程序导致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因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五、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目前,深交所已审核批准公司提交的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六、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截至目前,因公司2020年至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以公司仍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逐条自查,除上述仍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因执行重整计划,2024年11月27日,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南合奥”)取得了公司186,046,512股转增股票(占总股本14.3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在完成董事会改选后,云南合奥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控股股东,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3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目前南一农集团、江苏国星、南京苏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江苏苏农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正在进行重整计划的执行。近期,南一农集团管理人会同相关方积极推进南一农集团所持公司股票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等相关事宜。截至2024年12月13日,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82,934,374股股份,其中累计质押167,8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1.75%;累计司法冻结9,64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0.01%;累计轮候冻结48,21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0.03%。
3、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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