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将持有的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简称“金杯技师学院”)100%举办单位权益以评估价人民币16,703.48万元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
2024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产交所通知,在12月5日至11日期间,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为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6.3.18条第六款,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参与公司公开拍卖形成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交易事项可按非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已完成相关审议程序。
● 本次交易尚未全部完成,尚需根据产交所规定履行相关流程,关于本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为贯彻公司《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回笼资金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曾分别于2024年10月11日、10月30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金杯技师学院100%举办单位权益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金杯技师学院100%举办单位权益通过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以评估价为依据,不低于人民币16,703.48万元。(详见编号:临2024一53、57号公告)
2、2024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产交所《信息披露结果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公司以16,703.48万元(人民币)为底价,在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整体产权项目。本次挂牌事项自2024年10月17日起进行信息披露,在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的延展信息披露期内,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为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摘牌保证金已按规定转入产交所指定账户,确定为受让方。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金杯技师学院100%举办单位权益。
3、根据《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6.3.18条第六款,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参与公司公开拍卖形成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交易事项可按非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已完成相关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75-1号0301-F010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都波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发动机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沈阳汽车有限公司通过华晨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公司与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导致不能履约的风险。
三、交易价款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的转让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交易协议签署后对相关内容及时披露。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金杯技师学院是公司积极贯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重要措施之一,如交易能顺利完成将有助于公司回笼资金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并为后续产业升级提供一定资金支持。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未全部完成,后续将根据产交所规定履行相关流程。关于本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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