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024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提交的《关于增加渤海股份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效率,水务集团提议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水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5,868,731股,持股比例为13.01%,通过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79,200,321股,持股比例为22.46%,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35.46%,具备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水务集团的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就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9:15至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
2、上述提案中,提案1详细内容见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提案2详细内容见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7日-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授权委托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同意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王梓
电话号码:(010)89586598
传真号码:(010)89586920
电子邮箱:dongmi@bohai-water.com
6、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水务集团出具的《关于增加渤海股份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提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〇”;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4年月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05”,投票简称为“渤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于志民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于志民先生由于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继续任职。于志民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于志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于志民先生在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的工作及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张海生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张海生先生由于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由于张海生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张海生先生仍依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海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海生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公司监事会对张海生先生在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的工作及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11: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新玲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王立林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提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立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王立林先生在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的工作及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名梁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梁赓先生的任职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王立林先生将继续履职至公司新任董事选举产生之日。梁赓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由于公司董事会部分人员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为王新玲女士,委员为汪斌先生、侯双江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为龚国伟先生,委员为胡子谨女士、汪斌先生。
(三)提名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为胡子谨女士,委员为龚国伟先生、王新玲女士。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为汪斌先生,委员为胡子谨女士、王新玲女士。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梁赓,男,1972年6月生,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曾任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部副部长、部长,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投资部副部长、部长,天津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书记、执行董事。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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