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0.6667%股权项目进展的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0.6667%股权项目进展的公告
2024年12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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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24年11月22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0.6667%股权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化工”)持有的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0.6667%股权。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78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0.6667%股权项目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与淄博化工签署《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0.6667%股权项目涉及的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0912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以不高于该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司就本次购买标的公司0.6667%股权需支付的交易对价为1,09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2、支付方式

  公司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淄博化工545万元,占本次交易金额的50%;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10日内,公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淄博化工272.5万元,占本次交易金额的 25%;公司应于双方将关于目标公司的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10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淄博化工272.5万元,占本次交易金额的 25%。

  3、协议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

  2、《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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