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12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新港多式联运物流园001号岳阳林纸办公楼19楼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叶蒙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总经理刘立新作为董事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易兰锴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收购骏泰科技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分别于2024年11月27日、10月26日、5月8日、12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以下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6亿股)、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60亿股)、叶蒙(持股70万股)、易兰锴(持股42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烨、成宓雯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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