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2月11日消息(记者 蒙健)12月11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4年海南省流通领域消防应急照明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记者了解到,此次抽查结果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
据介绍,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流通领域消防应急照明灯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5批次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标准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系统与整机性能(应急工作时间)、充、放电性能、重复转换性能、电压波动性能、转换电压性能、绝缘性能、接地电阻试验、耐压性能。
此次抽查发现涉及安全性指标的项目有3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产品为:
海口秀英环城通劳保消防批发站销售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商标:冠安照明®;规格型号:GA-ZFZD-E1W-28;生产企业:中山市冠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转换电压性能。
海口龙华天美消防阀门商行销售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商标:嘉雄®;规格型号:JX-ZFZD-E3W-02C;生产企业:广东嘉雄照明有限公司)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转换电压性能。
屯昌屯城柏建五金店销售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规格型号:AY-ZFZD-E3WA;生产企业:中山市东凤镇艾乙任照明电器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转换电压性能。
记者了解到,转换电压性能不合格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在紧急情况下,灯具可能无法可靠地从主电状态转换到应急状态,或者在电压波动时频繁切换,这会影响灯具的应急照明功能,从而影响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火灾现场的照明需求。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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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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