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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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已到期产品情况
无。
2、未到期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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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57,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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