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4-040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9:30在北京市大兴区欣宁街8号院1号楼首农科创大厦7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立主持,公司监事及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2025年全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3,000万元。同意自2025年1月至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预计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存款利率按照市场利率确定;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贷款利率参考LPR根据市场调节报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春立、高磊、关颖、臧莹、徐文军、刘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承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为北京天维康油脂调销中心有限公司承储合同项下的履约行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依承储量及最高额违约金估算为人民币111,62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承储合同约定的承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承储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业,持续对非核心业务和资产进行优化处置,提升发展质量,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将持有的重庆市隆金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9589%股权,以人民币2,000万元价格转让给北京万发恒兴贸易有限公司,实现非主营业务退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重庆市隆金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春立、高磊、关颖、臧莹、徐文军、刘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4-041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
B股股东应在2024年12月1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欣宁街8号院1号楼B座首农科创大厦7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议案2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2024年12月24日上午9:30一12:00,下午14:30一17:00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2024年12月24日17:00前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公司传真:010-81219987
3.公司不接受电话通知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欣宁街8号院1号楼首农科创大厦B座8层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人:高德秋联系电话:010-81219989 传真:010-81219987 电子邮箱:gaodeqiu@bjjlkg.cn
6.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5”,投票简称为“京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4-042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2025年全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3,000万元。2024年1-10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46,344.93万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春立、高磊、关颖、臧莹、徐文军、刘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该议案。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与关联方上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3.本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调整导致,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与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余额预计
为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等一系列金融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自2025年1月至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预计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存款利率按照市场利率确定;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贷款利率参考LPR根据市场调节报价。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人民币55,708.26万元,贷款余额人民币19,000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主要系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在业务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双方各自在价格、服务方面的优势,实现彼此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预计规模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4-043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承储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控股”)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天维康油脂调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维康”)拟与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签订承储合同,应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需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维康股东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食品”)就承储合同项下天维康履约行为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担保金额依承储量及最高额违约金估算为人民币111,62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承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天维康油脂调销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8年12月02日
住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大庄京开公路东侧北京大兴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院内7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柴大岗
注册资本: 5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汽车租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京粮控股持有京粮食品100%股权,京粮食品持有天维康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维康资产总额5,014.88万元,负债总额1,044.19万元(流动负债1,044.19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净资产3,970.6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870.80万元,利润总额1,165.42万元,净利润891.50万元。
截至2024年10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724.70万元,负债总额1,069.68万元(流动负债1,069.68万元, 银行贷款0万元),净资产3,655.02万元。2024年1-10月,营业收入3,314.76万元,利润总额553.79万元,净利润397.54万元。
经查询,被担保方天维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天维康按《北京市储备成品粮油承储合同》《北京市储备原油承储合同》《北京市储备原油本地承储合同》《北京市储备原油异地代储合同》《北京市储备原油异地承储合同》及《北京市储备原油代储合同》之约定确保市储备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等责任,指派专人指导代储单位开展储存管理工作,确保仓储安全。若天维康违反承储合同约定,如能继续履行的,应根据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积极改正,拒绝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不能继续履行的,应赔偿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实际损失并支付不超过实际损失30%的违约金。承储品种包括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调和油和玉米油等,估价85,862万元。
京粮食品就天维康履行上述承储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为承储合同约定的承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估算111,620万元,包括储备油估价85,862万元及相应最高额违约金预计25,758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天维康具备多年丰富的储备油管理经验,京粮食品为天维康承储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发挥其仓储管理优势,创造仓储服务价值,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2.担保风险控制判断:
从业务性质、风险防控、担保对象的业务能力、经营管控等方面综合分析,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
(1)业务性质方面:天维康与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签署的承储合同为政策性合同,负责保管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政策性粮油,不占用企业资金,只向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收取仓储费。
(2)风险防控方面:承储合同旨在要求天维康严格遵守《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确保储备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天维康具备先进的储油设备设施和成熟的储备油管理经验,可为实现储备油安全储存提供有力的保障。建设了储备油出入库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了从车辆预约、质量检测、日常管理到出库自动化操作等全流程管控,关键部位和指标实现手机APP全程监控,杜绝储油安全事故的发生,有能力确保储备油仓储安全;在代储库监管方面,天维康严格执行“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的文件要求,一是对代储企业执行“四不两直”的飞行检查办法,每周由储备油检查小组对代储库储备油的数量、质量、轮换以及安全进行全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二是采用视频智能化平台对各代储企业进行视频巡查,并留存留档相关图片资料。通过现场检查和信息化的覆盖,确保代储企业储备油存储风险可控。
(3)业务能力方面:天维康具备多年丰富的储备油管理经验,严格遵守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储备油管理的《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之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可有效防范合同违约风险的发生。
(4)经营管控方面:天维康系京粮食品的全资子公司,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京粮食品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且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额度747,554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协议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总金额499,93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占用103,2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2.59%,均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4-044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业,持续对非核心业务和资产进行优化处置,提升发展质量,于2024年12月10日与北京万发恒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发恒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重庆市隆金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金宝公司”)10.9589%股权,以2,000万元价格转让给万发恒兴,实现非主营业务退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隆金宝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对手方万发恒兴为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粮集团”)全资子公司,京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春立、高磊、关颖、臧莹、徐文军、刘莲回避表决。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万发恒兴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6层601号614室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国有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大岗
注册资本:人民币8,400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未经加工的谷物、豆类、薯类、日用品。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京粮集团持有万发恒兴100%股权。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财务状况
万发恒兴成立于2019年6月5日,由京粮集团出资8,400万元设立,近三年未开展经营业务。2023年度,万发恒兴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56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万发恒兴所有者权益8,097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对手方万发恒兴为京粮集团全资子公司,京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发恒兴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经查询,万发恒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隆金宝公司10.9589%股权
权属情况:公司持有的隆金宝公司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所在地:重庆市北部新区
账面价值:账面原值及账面净值均为2,000万元
2.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市隆金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85号汉国中心A座4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文井
注册资本:人民币18,250万元
设立时间:2014年3月20日
主营业务:网络平台开发维护;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产品开发和销售;互联网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网络运营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公司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隆金宝公司股东共七家,七家股东及其股权比例分别为:国本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30.1370%,重庆菲西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8.7671%,中航国际物流(天津)有限公司10.9589%,博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9589%,京粮控股10.9589%,《企业观察报》社有限责任公司5.4795%,远尚互联网金融服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7397%。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情况: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该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公司目前没有渠道直接联系并获知隆金宝公司的经营信息及经营情况。
3.经查询,隆金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标的资产账面净值和注册资本实缴情况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额2,000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北京万发恒兴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成交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方式
3.付款时间与条件:
下列条件均成就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
(2)乙方向甲方提交本次交易已取得乙方董事会批准的正式文件。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隆金宝公司10.9589%股权,有利于公司平稳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隆金宝公司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万发恒兴资产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关联方万发恒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0元(不含本次交易)。2024年1-10月,公司与京粮集团及其控股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854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隆金宝公司10.9589%股权,有利于公司平稳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隆金宝公司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合同》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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