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宁波网
12月7日下午,李婷婷踏上了从呼伦贝尔返回河北邢台的火车,在8日深夜抵达老家。第二天,12月9日(农历十一月初九),是她女儿小甜(化名)的农历一周年忌日,她准备带着女儿最爱吃的棒棒糖和刚拿到手的判决书去看她。
12月6日上午10点半,“内蒙古三岁女童被生父及其女友虐待致死案”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结果。潮新闻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被告人文某桃被判处死刑,女童生父田某龙被判处无期徒刑。两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生母李婷婷认为田某龙也应判处死刑,计划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2023年12月21日,未满三周岁的小甜因胸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造成右心房破裂,导致心包积血,急性心脏压塞而死亡。而在之前,其长期受到生父田某龙及女友打骂、冻饿、不让睡觉、捆绑等方式虐待。
2024年7月15日,李婷婷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为案由,对田某龙及女友文某某提起诉讼。今年8月21日,该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在当天下午3时左右结束,当庭宣布择日宣判。12月3日,李婷婷收到一审判决通知,从河北邢台赶往呼伦贝尔。
从邢台到呼伦贝尔,带女儿照片进入判决现场
6日早上不到10点,李婷婷及其母亲、弟弟就出现在了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昨天晚上果然没有睡着。”就如她在前一晚对潮新闻记者说的一样,她与母亲昨日都彻夜未眠,“担心,焦虑,也害怕”。
10点左右,潮新闻记者与李婷婷一起进入法院。在安检处,潮新闻记者观察到一个细节:安检人员从李婷婷羽绒服大衣的兜中掏出了一张A4纸,而后询问这是什么,并表示不可带纸笔入内。一看到折拢的纸张,李婷婷瞬间红了双眼,一边摊开A4纸,一边抽噎着说“这是我女儿”,眼泪立马落下。
闻言,安检人员重新把纸张塞回了李婷婷的手里。
这张印着李婷婷女儿照片的A4纸,潮新闻记者昨夜也曾在李婷婷住处见到过。
平摊在沙发上,折痕并不新,看得出来摸过不少次。从河北邢台老家到呼伦贝尔,从住处到一审判决现场,李婷婷始终贴身带着女儿的照片。
进入现场后,正式判决前有一段等待的时间。潮新闻记者在旁听席观察到,在这期间,李婷婷一直坐在原告席上愣神,或是双眼略有呆滞地看着正前方仅坐着被告律师的被告席,或是低头看看被她平摊在桌子上女儿的照片,蹙一蹙眉。当潮新闻记者询问李婷婷当时看着女儿的照片在想什么的时候,她告诉潮新闻记者,“当时在现场,全体起立的时候,我真的是很害怕,害怕不能给孩子讨回公道。”
大概十几分钟的等待时间里,李婷婷突然的情绪波动,是发生在被告文某桃被带入现场的时候,她瞬时冲出座位,嘴里大声但模糊地嘶喊着,吐出的字眼大意是“是你害死了我女儿”。而后一审判决正式开始,现场陷入有秩序的安静当中。
“被告人文某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田某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审判长念出这段判决文字后,李婷婷情绪重新开始激动起来。虽然两位被告均表示不上诉,但是她当庭向审判长表示自己要上诉。旁听席的李婷婷母亲情绪同样激动,从旁听席冲向过道,表示为什么不判处田某龙死刑,而后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平复了情绪。
“每分每秒都是煎熬,我的孩子做错了什么”
12月份的呼伦贝尔被零下二十度的低温笼罩,街道路面覆盖着厚厚的积雪。3岁女童生母李婷婷在母亲和弟弟的陪同下从河北邢台出发,于5日晚到达呼伦贝尔。
5日晚上,李婷婷就曾向潮新闻记者表示,如果两位被告明天的判决结果不是死刑,自己会上诉。无论是3年还是5年,还是更长的时间,她都会坚持下去,一定为孩子讨回公道。“一定要为我孩子讨个公道,我一直都在等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6日判决结果出来后,李婷婷表示,“我不满意,我要抗诉。田某龙也必须要判处死刑。”之后,她请律师写好了抗诉申请书,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对于被告在庭上的表现,她表示,“没有看出来悔过,就是无所谓了的那种态度。”
“从孩子离世到现在350多天,对我来说,每分每秒都是煎熬。我很自责,没有保护好孩子。”李婷婷说,从田某龙把孩子抢走之后,自己每天都失眠,睡不着觉,要靠安眠药才能睡一两个小时。“我母亲也想让我去工作,去慢慢好起来。可是这两年我一直都在家,我没有心思,非常地痛,没有心思。一点心思都没有。我走不出去,我也不想去见人。”
李婷婷透露,8月21日开庭时,文某桃曾为自己辩解,称打小甜是为了教育孩子:“她说我孩子发育迟缓,说我孩子自闭症自己打自己,我孩子没有痛觉吗?怎么可能自己打自己?”此外,孩子生父田某龙则对于法官的对于如何虐待小甜的行为都承认。“(他们用)什么拖鞋,用那些工具都没有办法去形容,没有办法去想象我孩子所遭受的这10个月的(痛苦)。”
“我孩子在我面前活蹦乱跳的,她怎么就错了,她哪里错了呢?”得到女儿的死讯之后,李婷婷不断地在心里问自己这几个问题,却始终得不到答案。
她告诉潮新闻记者,回忆起孩子生前遭遇的痛苦,自己没有办法去想象她当时有多痛,喊了多少声妈妈,而自己却没有在她身边。“我想不到他们怎么能那么狠心,不想要孩子可以给我,为什么不给我,偏偏要这样对待我的孩子。”
是个体的悲剧,也是社会的警钟
12月6日的一审判决,是李婷婷继8月一审庭审后等待了近4个月的结果。她对自己接到一审判决通知电话的时间记得很清楚,“3日中午11点半左右”。当时,她正坐在老家门口,听到电话那头的声音后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等了太久了”。
6日上午,在李婷婷拿着刑事判决书走出法院的那一刻,这一案件的一审判决已经有了定论。当崇高的法槌沉重落下,给予了作恶者应有的惩罚,但有些伤痛却或许永远无法被消弭。
“我很迷茫。我觉得我这一辈子都走不出来了。”对于今后的生活,李婷婷没有方向,也不知道该如何走下去。看着女儿每日失眠消沉,李婷婷母亲的心里也不好受,“如果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婷婷心里可能会好受一点,慢慢地走出这个阴影。”
7日,她踏上了返回河北邢台的火车,估计8日晚上12点到家。9日是孩子的农历忌日,她说自己要赶回去。“我会带着棒棒糖和判决书去看她,告诉她结果,让她放心。如果天堂缺什么就来梦里告诉我,我都给她买。”
“我女儿最喜欢吃棒棒糖了,可是以后都吃不到了。她也很喜欢看动画片,以后也都看不到了。”李婷婷告诉潮新闻记者,女儿的遗体已经火化,之后会让她入土为安,“我会经常去看她的,带着她最爱吃的棒棒糖。”
悲剧背后,真正的痛苦或许只有当事人才能自知,旁人无法真正感同身受。但当这一案件成为社会焦点的时候,也为所有人敲响了一个警钟。
“案发时,被害人田某某未满三周岁,二被告人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实施暴力行为,致被害人伤痕遍及全身而死亡。二被告人的行为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道德底线,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后果极其严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刑事判决书中这么写道。
当侵害未成年人的罪恶之行发生,不仅是个体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的伤痛和警钟。“我希望我女儿的案件可以给这个社会的不法之徒敲响一个警钟,让这次的重判成为一种强大的震慑力。每一个孩子都是天赐的珍宝,是社会未来的希望之光。希望这个社会不会再有孩子受到伤害。”李婷婷告诉潮新闻记者。 12月6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的积雪依然很厚。李婷婷离开法院的那个背影,很沉痛也很坚决,仿佛在说,“永远都不要再有”。道路两旁的树影间,有斑驳的阳光洒下来,有些冰冻正在被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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