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罪检察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检护安全生产”座谈会强调
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危害生产安全案件
12月5日至6日,全国重罪检察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检护安全生产”座谈会在广东深圳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2月5日至6日,全国重罪检察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检护安全生产”座谈会在广东深圳召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负责人指出,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有案不立等问题。加强与应急、公安等部门沟通协商,推动检察机关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同时,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领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三个善于”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兼顾依法惩治与做实平等保护。在依法办案同时,进一步落实落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促进企业排除风险隐患,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上下功夫,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座谈会上,广东、山西、上海、福建、重庆、四川六个省级检察院与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代表就重罪检察部门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及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行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围绕当前办理危害生产安全案件存在的问题、困难等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并赴腾讯公司、南山区安全教育体验馆走访调研。
全国人大代表常巨平、全国政协委员聂竹青受邀参会。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最高法刑事审判第四庭和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等部门相关人员,部分省级检察院和地市级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相关负责人,广东省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以及南山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作者:崔晓丽 周正 摄影:陈荣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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