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4-080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杜若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杜若英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杜若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杜若英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杜若英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
杜若英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杜若英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鉴于杜若英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孙文基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孙文基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孙文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孙文基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接替杜若英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
孙文基先生简历
孙文基,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曾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副院长,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市审计协会副会长。主要研究公共财政、财政预算、财政与税收等方向,曾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专著50余篇。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4-081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独立董事杜若英先生提出辞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补选孙文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杜若英先生同时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2024-082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2日
至2024年12月23日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15:00至2024年12月23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15:00至2024年12月2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9日及12月20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
(2)联系人:李锐
(3)联系电话:0512-65686153
(4)传真:0512-65270086
(5)邮编:215124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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