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嘉铭中心A座18层1810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8人,代表股份141,090,2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198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39,761,3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500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46人,代表股份1,32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8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或代理人)共146人,代表股份1,32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89%。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1,021,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4%;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弃权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454%;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18%;弃权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29%。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1,01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8%;反对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5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723%;反对2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20%;弃权4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贾琛律师、李梦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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