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6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向客户提供全面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与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广芯”)及其子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进行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人民币63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223,000万元,与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407,000万元。
鉴于智广芯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王慧轩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曾担任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此智广芯及其子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于英涛先生、王竑弢先生、王慧轩先生和邵建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以实际业务为基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或等值外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该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开展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参考市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含税),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经长先生、周绍朋先生、徐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广州紫光华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华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从事ICT分销业务的子公司。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开展,同意公司为紫光华信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相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以较晚者为准),并由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同时发挥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紫光集团”)资源优势及申请政策性贷款的便利条件,助力子公司获得低成本长期资金以补充其经营发展和研发投入所需,同意公司子公司向新紫光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每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具体借款利率不高于实际提款时用款子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若新紫光集团提供该笔借款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则该笔借款利率亦同时不高于新紫光集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研发投入等;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子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授权用款子公司总裁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新紫光集团签署相关借款合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鉴于新紫光集团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于英涛先生、王竑弢先生、王慧轩先生和邵建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低或有保本约定类型)、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2025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议案
为加速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和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保理融资利息将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2024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刁月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1: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刁月霞,女,44岁,硕士;曾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助理总经理及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职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刁月霞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刁月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刁月霞女士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附件2: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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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一06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晓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调整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参考市场、同行业上市公司外部监事津贴水平,同意将外部监事的津贴由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含税),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朱武祥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同时发挥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紫光集团”)资源优势及申请政策性贷款的便利条件,助力子公司获得低成本长期资金以补充其经营发展和研发投入所需,同意公司子公司向新紫光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每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具体借款利率不高于实际提款时用款子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若新紫光集团提供该笔借款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则该笔借款利率亦同时不高于新紫光集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研发投入等;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子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授权用款子公司总裁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新紫光集团签署相关借款合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鉴于新紫光集团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章晓钟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6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向客户提供全面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与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广芯”)及其子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进行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人民币63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223,000万元,与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407,000万元。公司2024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265,550.45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金额为人民币130,192.36万元,与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金额为人民币135,358.08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于英涛先生、王竑弢先生、王慧轩先生和邵建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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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重庆紫光华智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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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2024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最终数据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滨,注册资本:人民币549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工路38号院4号楼1至5层101内2层D2193号,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智广芯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智广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广芯经审计母公司资产总额为613.89亿元,净资产为462.80亿元;2023年度母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4.72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智广芯未经审计母公司资产总额为613.86亿元,净资产为459.93亿元;2024年1-9月母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97亿元。
(2)关联关系
智广芯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业务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亚东,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2号楼402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蓄电池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股东情况:西藏紫光存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0.6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2.37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5.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745.2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3.01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7,098.51万元。
(2)关联关系
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为智广芯下属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业务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3、重庆紫光华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重庆紫光华智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子威,注册资本:人民币60,942.587828万元,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17号附38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安防设备、网络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地面接收设备及发射设备)、多媒体设备、半导体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安防工程设计及安装。股东情况:西藏紫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8.242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重庆紫光华智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紫光华智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9.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14.45亿元;2023度营业收入为25.9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24亿元。
(2)关联关系
重庆紫光华智科技有限公司为智广芯下属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业务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紫光云数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紫光云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海峰,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新北路1号江北国际智谷科研大楼A座4层,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与推广;职业中介;软件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研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电子设备、云计算设备、网络设备安装、销售;云计算软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销售;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云计算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云平台系统服务;劳务派遣;增值电信业务;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外)。股东情况:西藏紫光长青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紫光云数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紫光云数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12.66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8.6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646.9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紫光云数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5.1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13.11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7.6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512.32万元。
(2)关联关系
紫光云数科技有限公司为智广芯下属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业务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5、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新,注册资本:人民币10,613.51万元,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六路38号A座4楼,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软硬件及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提供客户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电子材料及技术进出口经营与代理(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股东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紫光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76.59%股权,为其控股股东。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5.71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99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0.6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5.60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5.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437.11万元。
(2)关联关系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为智广芯下属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业务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6、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慧轩,注册资本:人民币597,000万元,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恒隆广场56层5601-5603、5610及57层5701-5710,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6.74亿元,净资产为73.70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9.04亿元,净利润为-2.37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04.45亿元,净资产为82.60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14.49亿元,净利润为-9,362.17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王慧轩先生在过去12个月曾担任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业务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慧轩,注册资本:人民币1,013,037.6393万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1号楼北矿金融科技大厦写字楼A座,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86.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45.89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64.0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41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201.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78.17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252.2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785.65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王慧轩先生在过去12个月曾担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业务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8、其他关联方
作为数字化全产业链服务提供商,公司为客户提供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产品、安全产品、云计算等为主的ICT基础设施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公司整体业务规模较大,客户数量众多,公司ICT基础设施产品与服务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公司现有客户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会转变为公司的关联方,可能会发生公司向其销售或采购产品、商品等日常业务合作。鉴于此,为了保证公司日常业务的延续性和顺利开展,公司对与上述潜在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整体预计,预计金额为4,000万元。如发生此类交易,公司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签署相关交易合同,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等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立足新一代信息通信领域,作为国内领先的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智慧应用服务提供商,为行业客户提供全栈智能、全域覆盖、全场景应用的整体数字化解决方案。公司部分关联企业在电子信息产业的细分领域拥有成熟的产品和服务、行业优势,可与公司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公司通过采购关联方相关产品和服务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端到端的交付能力,以全面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更好的赋能行业客户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通过向关联方销售ICT产品和云服务持续满足其信息化建设或业务发展需要。
同时,随着数字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深入,数字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公司紧抓市场和产业机遇,不断完善产业链布局,持续提升一站式数字化解决方案及全栈服务能力。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和采购产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也会随之增加。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市场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类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6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控制财务成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或等值外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目的: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原材料采购进口需求增加,且公司产品以国内销售为主,导致存在一定外汇敞口,同时,公司部分业务存在外汇资金需求。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控制财务成本,公司将持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
3、业务规模及期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该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4、资金来源: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交易对方: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外商业银行。
二、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召开前,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定性较大,如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实际汇率将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锁定汇率出现较大偏差,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信息保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门为套期保值业务日常管理和执行机构;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报告情况等。
4、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信息分析,适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方案,最大限度地控制汇兑损失。
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7、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7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概述
为加速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将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和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保理融资利息将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实施事宜。
本次保理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将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开展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和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7、授权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7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同时发挥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紫光集团”)资源优势及申请政策性贷款的便利条件,助力子公司获得低成本长期资金以补充其经营发展和研发投入所需,公司子公司拟向新紫光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每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具体借款利率不高于实际提款时用款子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若新紫光集团提供该笔借款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则该笔借款利率亦同时不高于新紫光集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研发投入等;新紫光集团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子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2、鉴于新紫光集团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英涛先生、王竑弢先生、王慧轩先生和邵建军先生回避表决;关联监事章晓钟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经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用款子公司总裁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本额度范围内与新紫光集团签署相关借款合同,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4层24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滨
注册资本:67,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和移动通信系统基站设备、交换设备及数字集成系统设备、无线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基带、射频、多媒体芯片和相关数字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云计算;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出租商业用房;租赁电子设备;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新紫光集团100%股权,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财务情况
新紫光集团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1,094.12亿元、合并净利润7.51亿元;2023年末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为492.86亿元。
3、关联关系情况:新紫光集团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是公司关联法人。
4、新紫光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子公司拟向新紫光集团的借款本金及对应的利息,借款本金总额度30亿元人民币,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每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具体借款利率不高于实际提款时用款子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若新紫光集团提供该笔借款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则该笔借款利率亦同时不高于新紫光集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每笔借款的具体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借款用途、还款安排等以用款子公司与新紫光集团分别签署的关联借款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每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具体借款利率不高于实际提款时用款子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若新紫光集团提供该笔借款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则该笔借款利率亦同时不高于新紫光集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系在综合考虑用款子公司同期融资利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借款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用款子公司与新紫光集团的关联借款合同尚未签署,关联借款合同的内容将由用款子公司与新紫光集团共同协商确定。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新紫光集团签署相关借款合同。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紫光集团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新紫光集团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拓宽了子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补充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同时充分发挥新紫光集团资源优势及申请政策性贷款的便利条件,公司子公司可获得低成本长期资金,有助于持续补充其研发投入。借款利率参考了用款子公司同期融资成本且不高于银行实际贷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关联借款进展情况。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一10月,公司与新紫光集团(包含与新紫光集团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及其控股公司累计已发生包括向其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与其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52亿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如下意见:
新紫光集团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公司子公司的融资渠道和获得更多的政策性金融服务支持,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7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低或有保本约定类型)、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
4、投资期限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的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审核流程、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计划财务部是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和实施的责任部门;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对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使用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均为低风险的投资品种,风险可控;通过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6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已超过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紫光华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华信”)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码”)下属主要从事ICT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开展,公司拟为紫光华信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相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以较晚者为准)。紫光数码为上述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紫光华信成立于2003年6月2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25号2301房(部位:自编2301A单元),法定代表人:朱玉宝,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等。紫光数码持有其100%股权。截至目前,紫光华信无对外担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紫光华信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158.95万元,负债总额为8,590.03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588.65万元),净资产为-2,431.0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7,445.34万元,利润总额为-1,136.84万元,净利润为-1,128.0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0,575.82万元,负债总额为9,509.39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403.46万元),净资产为1,066.43万元;2024年1月-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0,421.28万元,利润总额为3,637.84万元,净利润为3,497.5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广州紫光华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权人: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保证期间:相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以较晚者为准)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华信为紫光数码下属主要从事ICT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为该子公司向厂商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获得更好的厂商授信额度和信用账期,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紫光华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情况良好,内控体系健全,且紫光数码同意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紫光华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887,900万元及90,3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74.73%。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40,000万元及80,700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2.45%;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5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紫光华信2023年度、2024年1月-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7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一、七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
上述提案中,提案一、七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7日、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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