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8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董事长于晓霞、独立董事华东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晓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7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于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投资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0.00澳门元,实际投资金额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2、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及取得澳门主管机关的审批或登记。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及董事会办公室办理注册澳门子公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备案、注册手续、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姓名:罗志豪
住所:澳门福安街87号
罗志豪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澳门劲旅环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0.00澳门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70%股权,罗志豪持有30%的股权
出资方式:以现金形式出资
出资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清运服务
上述信息最终以澳门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随着澳门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在澳门设立子公司,可以更好地迎合市场需求,提供创新及优质的服务。澳门地理位置优越,紧邻中国香港和东南亚市场,是连接中国内地与海外市场的重要枢纽,注册在澳门的公司可以利用这一地理优势,更方便地拓展海外市场,提高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2、投资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3、项目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需履行商务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政府部门备案、审批程序,能否成功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设立澳门子公司,由于法律、制度、政策、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3)受产业政策、行业竞争、市场供需等因素影响,对项目收益产生一定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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