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4-080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56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1,488,860元变更为141,446,3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41,488,860股变更为141,446,30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第四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10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其他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分管业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
(三)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其他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分管业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董事会同意第四届董事会由张治宇先生、钟景维先生、石庆先生、刘远贵先生、邓见鼎先生、陈粮先生、赵仁英女士、林国辉先生、饶永先生组成,其中赵仁英女士、林国辉先生、饶永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其中赵仁英女士、林国辉先生任期至2026年12月4日结束。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仁英女士、林国辉先生、饶永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其中饶永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1、张治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6月生,硕士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2月,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02年6月,任美国IMAG工业公司技术支持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9年8月,任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治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45,517股,与石庆先生、钟景维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治宇先生、钟景维先生、石庆先生通过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58,194,734股,通过深圳市睿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亿道合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亿丰众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亿嵘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7,482,463股,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治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钟景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2月生,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0年6月,任深圳波达超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2年6月,任深圳市华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2年7月至2016年7月,任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上海亿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钟景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45,517股,与张治宇先生、石庆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治宇先生、钟景维先生、石庆先生通过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58,194,734股,通过深圳市睿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亿道合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亿丰众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亿嵘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7,482,463股,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钟景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石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0月生,硕士学历。1996年7月至2001年8月,任陕西汉中供电局调度所通讯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02年7月,任深圳市华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销售部销售总监;2002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9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上海亿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石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11,233股,与张治宇先生、钟景维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治宇先生、钟景维先生、石庆先生通过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58,194,734股,通过深圳市睿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亿道合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亿丰众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亿嵘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7,482,463股,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石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刘远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6月生,本科学历。2002年8月至2005年6月,任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嵌入式产品开发部硬件工程师;2005年7月至2009年6月,任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9年6月至2012年6月,任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技术部总监;2012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远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91,98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远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陈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硕士学历。2002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6年6月至2009年1月,任深圳钜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2月至2013年1月,任深圳钜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3年2月至2018年3月,任广州众恒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广州众恒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邓见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亿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务、法务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邓见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30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见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赵仁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6月生,硕士学历。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任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集团法律部主管;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8年8月至2012年5月,任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6月至2021年5月,任北京天达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1年5月至今,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赵仁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仁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林国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4月,博士学历。2000年7月至2003年2月,任IBM中国研究院数字媒体部高级研究员;2003年2月至2004年2月,任IBM中国研究院数字媒体部顾问级研究员;2004年2月至2006年2月,任IBM中国研究院嵌入式系统部部门经理;2006年2月至2007年9月,任飞思卡尔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网络计算与服务集团亚太区市场经理;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任北京中天联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产品市场总监;2009年9月至2011年4月,任飞思卡尔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数字网络产品支持中国区经理;2011年4月2015年11月,任飞思卡尔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数字网络产品支持中国区总监;2015年11月至今,任恩智浦(中国)管理有限公司技术应用高级总监、大中华区技术应用部门负责人;2020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林国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国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饶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生,研究生学历,审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国首批资深注册会计师。1990年至1997年,任深圳市审计局处长;1998年至2004年,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合伙人;2005年至2010年,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2006年至2022年,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党委副书记;2012年至2018年,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所长;2012年至2019年,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8年至今,任深圳市广西商会会长;2021年至今,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计划预算监督审查咨询专家。2019年至2022年,任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11月至今,任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11月,任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饶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饶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4-079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560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301%。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1,488,860股变更为141,446,300股。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信息”或“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4、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6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赵仁英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201人调整为174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5.7万股调整为155.31万股;并确定以2023年7月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74名激励对象授予155.3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3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2,300股,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9名激励对象拟于第一个行权期解锁的446,9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99,240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应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3.42元/股调整为23.09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7名因离职、1名因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名因被提名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56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若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或其他因组织调动不能持有公司股票的职务,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鉴于公司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故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2,560股。
2、回购价格和资金总额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23.09元/股,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99.85万元。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1,488,860股变更为141,446,3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本结构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本激励计划。
五、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中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被提名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当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56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30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宜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4-077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马保军先生、吴世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监事王涛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1.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2.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马保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5月生,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5年8月,任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5年8月至2006年8月,任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6年8月至2008年8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0年9月,任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0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马保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53,62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保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吴世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本科学历。2016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IT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IT总监。
吴世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股(后续公司将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吴世明先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世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2: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生,硕士学历。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客户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股(后续公司将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王涛女士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4-084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审议,同意选举王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简历详见附件。王涛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在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王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生,硕士学历。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客户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股(后续公司将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王涛女士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4-081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道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截至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光科一路8号亿道大厦1栋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
上述提案1、2、4、6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1-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6、7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会务常设联系人:乔敏洋
联系电话:0755-23305764
传真:0755-83142771
电子邮箱:ir@emdoor.com
邮编:518000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4年12月16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作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议案1.00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议案2.00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议案3.00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同意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票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弃权票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自然人股东请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名称及营业执照号码。
5、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6、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二: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14
2、投票简称:亿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主持人:赵仁英女士
2、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8日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会议
4、会议出席情况:公司提名委员会现有委员3人,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人,分别为赵仁英女士、林国辉先生、钟景维先生。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过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全体委员同意提名张治宇先生、钟景维先生、石庆先生、刘远贵先生、邓见鼎先生、陈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张治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2、提名石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3、提名钟景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4、提名刘远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5、提名邓见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6、提名陈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过对赵仁英女士、林国辉先生、饶永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赵仁英女士、林国辉先生、饶永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提名的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且赵仁英女士、林国辉先生、饶永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全体委员同意提名赵仁英女士、林国辉先生、饶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饶永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赵仁英女士、林国辉先生任期至2026年12月4日结束。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赵仁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2、提名林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3、提名饶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钟景维 赵仁英 林国辉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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