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科创中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全会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并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加速释放其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劲力量。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培育和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贡献力量。
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重大创新,既是解析中国发展经验的密码,也是解读中国未来应对各种挑战、最终走向民族复兴的钥匙。新时代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成就的背后是科技进步、要素配置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力支撑。高新技术的发展为传统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赋予了新的内涵,并推动传统要素与数据等新生产要素重组,极大地拓展了生产函数的边界。
二是让新质生产力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撑。在全面推进强国建设的过程中,农业是基础、是支撑。要实现“大国小农”向“大国强农”的历史性跨越,迫切需要改造传统农业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不仅实现了增产、增收,还实现了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一定意义上讲,我国农业已经跨越了“库兹涅茨曲线”拐点,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脱钩的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深化改革的关键节点,高新技术加速突破。生物技术迅速迭代,显著提升了育种效率。数字技术的强渗透性和泛在性,推动农业设施装备互联互通、不断走向智能化,既使农业生产过程轻简便捷,又极大提高标准化、精准化程度,使要素配置效率提升、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各类要素组合持续优化、生产边界不断拓展,带动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助力农民生活富裕富足。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各地区发展情况不同,形成了多层次生产力并存、区域发展水平各异的当代中国特色农业生产力格局。要摒弃“串联式”现代化发展的传统逻辑,构建起“并联式”发展的新逻辑。
三是健全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要坚持守正创新,稳慎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生产关系变革。
完善顶层设计。加快顶层谋划布局,在宏观层面确立农业新质生产力中长期战略目标,分层次探索建立整省、整市试点。研判阶段性工作重点,发布农业新质生产力应用场景创新机会清单和能力清单。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发展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方向不动摇,坚持巩固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不动摇,坚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不动摇。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发展特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完善流转机制、创新供地方式,增强土地要素对农业领域新业态、新产业的保障能力。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规范有序流转,探索防止土地流转费用不合理上涨的有效办法,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以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支持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健全高效便捷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先进科技、现代要素、经营理念等引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组织化、产业化、社会化水平。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夯实农村集体所有制根基,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发挥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调配全国优势力量对“卡脖子”技术集中攻关。培养农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农业领域卓越工程师。改革科研管理体制,营造更好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创新环境。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全面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深化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传统劳动、资本、土地要素之外,明晰技术、数据、环境等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要素产权界定。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数据要素市场、碳市场,促进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之间新质要素有效流动。完善新质要素定价机制,切实落实新质要素的所有者权益,构建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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