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年12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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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9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珠海纳思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信息技术”)提供不超过13.00亿元的担保额度,及为珠海格之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之格数码”)提供不超过6.0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25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珠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纳思达信息技术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担保及本合同第四条保证范围所约定的全部金额和费用,前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第四条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纳思达信息技术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11月25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珠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格之格数码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担保及本合同第四条保证范围所约定的全部金额和费用,前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第四条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格之格数码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225.41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2.5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6.96%;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9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76,663股已回购注销完成,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已结束,激励对象共计行权8,904,044份。

  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及总股本进行变更,公司股本总额由1,416,261,958股增加至1,422,989,339股,注册资本由1,416,261,958元变更为1,422,989,339元。同意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11月11日结束,同意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56,080份。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剑洲先生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公司董事曾阳云先生以及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孔德珠先生均属于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

  受公司经营规划及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预计公司无法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完成回购计划。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时,也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投资者回报,同意将股份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4年12月5日延长至2025年6月5日止,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第三期)》详见2024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海微”)为支持其全资子公司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极海科技有限公司、极海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杭州朔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极海微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0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下属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440,582.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1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430,582.00万元。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共计40,000.00万元、存量担保及存量到期续做担保及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共计400,582.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为2025年预计担保额度,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召开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9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两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两名,两名监事参与了表决,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职工监事唐向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76,663股已回购注销完成,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已结束,激励对象共计行权8,904,044份。

  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及总股本进行变更,公司股本总额由1,416,261,958股增加至1,422,989,339股,注册资本由1,416,261,958元变更为1,422,989,339元。同意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二、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11月11日结束,同意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56,080份。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海微”)为支持其全资子公司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极海科技有限公司、极海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杭州朔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极海微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0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四、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下属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440,582.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1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430,582.00万元。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共计40,000.00万元、存量担保及存量到期续做担保及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共计400,582.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为2025年预计担保额度,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提名,现提名吴俊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届期相同。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召开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吴俊中先生,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珠海纳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总经理,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珠海赛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主要任职珠海赛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吴俊中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吴俊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077股。

  吴俊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吴俊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9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的原因

  (一)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48号),公司未满足该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对象26人已离职,公司对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7.666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该事项已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8月14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4)第325001号)。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2,176,663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减少股本2,176,663股,注册资本相应的减少2,176,663元,公司减少后的股本总额由1,416,261,958股变更为1,414,085,295股,注册资本由1,416,261,958元变更为1,414,085,295元。

  (二)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635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1,096.0124万份,行权价格为27.29元/股,本次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期限为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止。

  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结束,激励对象共计行权了8,904,044份,公司股本总额由1,414,085,295股增加至1,422,989,339股,注册资本由1,414,085,295元变更为1,422,989,339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结束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相应变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需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此议案涉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9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4年12月3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56,080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9年9月16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9年9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19年9月1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2019年10月15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19年10月2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对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份额数量进行了调整。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2019年11月13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草案)》首次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权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359名激励对象授予9,879,300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8月27日,行权价格为37.77元/股;同意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27.73元/股调整为27.63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实意见,认为该等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2020年8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59名激励对象授9,879,300份股票期权。

  2020年9月18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735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1,065.4478万份,行权价格为27.63元/股,本次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735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1,065.4478万份,行权价格为27.63元/股,本次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2020年11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撤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0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735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065.4478万份,行权价格为27.63元/股,本次实际可以行权期限为2020年11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止。

  2021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27.63元/股调整为27.51元/股,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37.77元/股调整为37.65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1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股权激励》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2019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调整为27.51元/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7.65元/股。”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以及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270,694份予以注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17,270,694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以及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主体变更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14,993,912份予以注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14,993,912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27.51元/股调整为27.41元/股,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37.65元/股调整为37.55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监事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27.41元/股调整为27.29元/股,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37.55元/股调整为37.43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中不符合行权条件的2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64,550份予以注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164,55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635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1,096.015万份,行权价格为27.29元/股,本次采取自主行权方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635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096.015万份,行权价格为27.29元/股,本次实际可以行权期限为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止。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268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297.7192万份,行权价格为37.43元/股,本次采取自主行权方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不符合行权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30,256份予以注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330,256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024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26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97.7192万份,行权价格为37.43元/股,本次实际可以行权期限为2024年9月18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1日。截至行权期限届满之日,有34名激励对象未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共计2,056,080份,需予以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股份总数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11月11日结束。本次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56,080份。

  五、律师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根据本次注销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9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

  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第三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044,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4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0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1,521,596.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4年12月5日延长至2025年6月5日止,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延长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经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提议,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4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了380,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0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0.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0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935,031.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044,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4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0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1,521,596.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延长回购期限的原因及具体说明

  受公司经营规划及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预计公司无法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完成回购计划。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时,也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投资者回报,经综合考虑,现将股份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4年12月5日延长至2025年6月5日止,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延长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延长回购期限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延长回购期限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9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

  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海微”)为支持其全资子公司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海半导体”)、成都极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极海”)、极海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海半导体(深圳)”)、杭州朔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朔天”)的经营业务发展,极海微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0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以下简称“本次担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概述

  极海微为全力支持其全资子公司极海半导体、成都极海、极海半导体(深圳)、杭州朔天的经营业务发展,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0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极海半导体

  1、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创意谷1栋二层

  法定代表人:汪栋杰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48CKY1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极海微的全资子公司

  极海半导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之间股权结构

  ■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成都极海

  1、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极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2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5号楼B区8层803、804室

  法定代表人:汪栋杰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EKMP2B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极海微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极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之间股权结构

  ■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极海半导体(深圳)

  1、基本情况

  名称:极海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华一路(延伸段)19号中兴酒店(前海HOP国际)1501

  法定代表人:汪栋杰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WYXK1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极海微的全资子公司

  极海半导体(深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之间股权结构

  ■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杭州朔天

  1、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朔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8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东软创业大厦A408室

  法定代表人:汪栋杰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082131206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极海微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朔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之间股权结构

  ■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根据极海半导体、成都极海、极海半导体(深圳)、杭州朔天经营发展需要拟定的额度,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225.41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2.5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6.96%,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基于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信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9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下属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440,582.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1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430,582.00万元。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共计40,000.00万元、存量担保及存量到期续做担保及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共计400,582.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以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珠海欣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欣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屏北二路55号再生时代大厦1单元1502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袁大江

  注册资本:5,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Q84G13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日

  珠海欣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珠海中润靖杰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中润靖杰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胜利路2号精密车间三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斌

  注册资本:1,133.3333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LT929W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电脑外设、碳粉盒及墨盒等打印机耗材。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8日

  珠海中润靖杰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珠海格之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格之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珠海大道3883号1栋3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张为志

  注册资本:2,30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58326549X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陶瓷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乐器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钟表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2月5日

  珠海格之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珠海纳思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纳思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2楼;02栋2楼;03栋;04栋;05栋;06栋

  法定代表人:张为志

  注册资本:30,00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KP62X2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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