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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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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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30日

  珠海纳思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

  注册地址:UNIT 18,9/F., NEW COMMERCIAL CENTRE,NO.9 ON LAI STREET,SHATIN, N.T.,HONG KONG

  董事:张为志

  股本:4,670.7259万股

  注册号:1205115

  主营业务:打印耗材及其零部件销售、贸易;投资管理等。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18日

  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六)NINESTAR UNITY OF INTEREST INTEGRITY LIMITED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NINESTAR UNITY OF INTEREST INTEGRITY LIMITED

  注册地址:WORKSHOP 60.3/F BLK A EAST SUN IND CTR NO.16 SHING YIP ST KLN HONG KONG

  董事:汪东颖、陈磊、李巍

  注册资本:2.89亿美元

  注册号:3313135

  主营业务:境外资金监管、归集代收付融信用担保汇 境外资金监管、归集代收付融信用担保汇款、投资利率风险管理顾问咨询 。

  成立日期:2023年08月29日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NINESTAR UNITY OF INTEREST INTEGRITY LIMITED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七)IMAGING LAB TECH LIMITED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MAGING LAB TECH LIMITED

  注册地址:UNIT 18,9/F., NEW COMMERCIAL CENTRE,NO.9 ON LAI STREET,SHATIN, N.T.,HONG KONG

  董事:张为志

  股本:10,000股

  注册号:2878394

  主营业务:打印耗材及其零部件销售、贸易;投资管理等。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30日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IMAGING LAB TECH LIMITED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2025年预计担保额度,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440,582.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被担保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440,582.00万元。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225.41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2.5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6.96%;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掌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监控,保障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9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号)核准,企业以新增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严伟、奔图和业、北京君联晟源、孔德珠、汪栋杰、余一丁、奔图丰业、奔图恒业、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6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171,136,112股,发行价格29.31元/股,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发行费用(含税)1,443.26万元。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手续,股份发行完毕。

  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获准向18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55,714,730股,每股发行价为32.11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万元。2021年11月25日,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2,400.00万元后将人民币497,600.00万元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919.53万元)。其中人民币83,600.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2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人民币164,00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的专用账户。

  截止2021年11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M1012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21,339.87万元变更至“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项目。

  注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9,152.1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注3:“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和“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项目已结项,公司已将“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2,982.32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319.3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考虑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情况及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所投资的产品不存在质押等情况。

  (二)购买额度

  在12个月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上述授权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信息披露

  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限期等内容;在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也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投资理财产品主要面临的风险:

  1、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分析、合理预计理财产品损益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的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本次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10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提案编码

  ■

  议案1、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4《关于选举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4年12月18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美娟、张润锋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号码:0756-326523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证券部

  邮编:51906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180

  (2)投票简称:纳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12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纳思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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