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2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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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7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12月3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霄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考虑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证券从业资格等现实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障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取消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慎研究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7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12月3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考虑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证券从业资格等现实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障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取消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考虑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证券从业资格等现实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障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取消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需要,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天职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取消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6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971人,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收费总额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12月27日,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23年12月29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丽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静,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格,199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赖华林,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总费用拟为48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下降9.43%。审计收费的定价系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承担的工作量、所配备的审计工作人员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的最终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期间天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天职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考虑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证券从业资格等现实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障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取消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慎研究认为:大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 09:15一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详见下表: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 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4)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涂建琴

  (2)电话号码:0791-85278434

  (3)传真号码:0791-85273187

  (4)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邮编:33004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18

  2.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6.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投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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