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汪宇堂 时国庆)“检察机关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在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的情况下,将案件移送行政机关对违法人进行惩戒,实现刑行有效衔接,有力推动社会治理,这是法治担当、检察担当的具体表现。”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豫西集团中南钻石公司首席技师胡来运在接受采访时,对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胡来运经常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工作,他认为抓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情况下,监督行政机关对违法人进行行政处罚,防止“不刑不罚”,可以避免法律责任追究“掉线”,消除惩治“空转”,对推进法治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意义非同寻常。
在和检察官的座谈中,胡来运注意到这样一个案件,今年5月19日,张甲(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利益,在一建筑工地将两捆钢筋偷偷卖给王某。王某明知张甲非正当出售钢筋,仍租赁板车将约6吨重的钢筋拉走,以1.95万元的价格卖给何某。经价格检测认定,涉案钢筋共计24937元。案发后,何某将剩余3吨钢筋退回,并退缴现金1.17万元,王某退赔3500元。
鉴于王某、何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首、主动退赃退赔等情节,方城县检察院依法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处理,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罚款的决定。
“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健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确保无‘刑’中有‘行’,体现了刚性监督。”胡来运还建议,检察机关针对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可以通过“不起诉+检察建议”的方式,将个案监督延伸到类案监督,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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