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黎兆齐文/图
最近,南宁一些超市推出了共享电动购物车,顾客只需扫码付费,即可开着电动车进入超市购物。昨日,记者走访发现,这些超市共享电动购物车吸引了不少市民、消费者的关注和体验。在超市内“开车”来回穿梭购物,让他们感到新鲜,也对其安全性有所担忧。
悄然出现
一些超市内能“开车购物”
昨日,记者在江南区步步高超市亭江购物中心店看到,超市入口处摆放着4辆黄色的共享电动购物车。车子与卡丁车类似,单人座位,前方设置有一个购物篮。旁边的指示牌上标注着使用方法,收费标准为5元/30分钟,30分钟后每15分钟叠加2.5元,以此类推。指示牌上特别提醒:“小孩需与大人同行,撞到人或货物,需自行赔偿。”
按照使用提示,记者扫码进入小程序后开锁行车,车子右侧把手旁有一个黑色挡位,向下拨动车子前进,向上则后退,松开挡位即停止。据悉,该超市电动购物车内设有GPS定位,顾客使用结束后,须把车骑行至租赁处归还,以免造成自动扣款。
“我在网上看到过这种购物车的视频,在超市里‘开车购物’,方便又轻松。”市民张先生体验后说,感觉电动购物车操作比较简单,行驶平稳,全速行驶时和人快步走的速度差不多,但若在空间狭窄处或与手推车“会车”时会不方便。
市民担心
“开车”逛超市安全性几何?
在良庆区广百家超市玉洞店入口处,也放置有3辆电动购物车,由于新事物刚出现,吸引不少市民围观。记者在该超市走访时,未看到有顾客骑行电动购物车购物。“骑电动购物车是方便了,但安全吗?”顾客杨先生表示,在超市购物的顾客多时,万一操作不当,电动购物车或容易碰撞到人或货架。
该店负责人叶先生介绍,这些电动购物车不是超市的,为引入的第三方投放,到店也才几天时间,所以使用的顾客不是很多。对于有市民担心的安全问题,叶先生表示,这些超市电动购物车投放时,厂家提供了车辆和充电的质检报告。报告显示,电动购物车速度比较慢,而该超市货架间距较宽,综合考虑下来,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较低。
随后,叶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工作人员在超市里骑行电动购物车的视频。视频显示,骑行者开着电动购物车进入超市,整体操作比较简单,全速行驶时和人步行速度相当,可以流畅地穿梭在货架之间,拿取较低柜台的货品时都不需要下车。
律师提醒
骑行应谨慎,安全保障要跟上
当日,记者拨打了超市电动购物车厂家的客服电话,对方表示,他们与商超有合作,在全国很多城市的超市投放了电动购物车。南宁的超市是刚刚投放不久,购买有保险,主要是为顾客提供一个更加便捷的购物体验,带来新颖的购物方式。
广西半宙律师事务所廖莉律师表示,“开车购物”给顾客带来便利和乐趣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顾客在商超内应谨慎骑行电动购物车,如果是因为顾客操作不当碰撞到人或货架,所产生的相应损失,原则上是由使用电动购物车的人承担,如果是因为电动购物车设计缺陷所致,厂家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商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确保顾客的人身安全,避免造成他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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