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82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本次监事会换届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波女士、虞舒心女士、应海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上述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与义务。公司向第八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周波女士:女,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2001年入职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历任宁波市市政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行政总监、党总支书记等职务,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宁波山子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和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虞舒心女士:女,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西部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山子有谦科技有限公司经理与董事、深圳山子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监事等。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监事。
虞舒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虞舒心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应海增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专业资质。2001年入职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历任宁波市市政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政委、工程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现任智慧服务集团 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应海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应海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81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叶骥先生、章玉明先生、张民先生、徐芳女士、刘中锡先生、喻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谈跃生先生、杨央平先生、陈珊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会超过公司董事的二分之一。
2、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央平先生、陈珊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珊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谈跃生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本届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5、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骥先生: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在读。历任YEZTrading创始人、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钛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兼总裁。
叶骥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叶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章玉明先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专业资质。历任宁波斯正咨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市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章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章玉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民先生:男,1974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安居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常务副院长,浙江浙联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院长董事长,浙江中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院长董事长。现任浙江一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数创智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喻凯先生:男,1982年出生,纽约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国际金融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曾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宁波均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均胜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执行副总裁,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业务投资和发展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喻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喻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芳女士:女,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取得会计初级、中级职称。2014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2020年12月至今,历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财务主管、合并报表主管、财务经理,现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徐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中锡先生: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律师,历任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风险部信贷主管、苏州分行授信评审部总经理,杭州银行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绍兴分行行长和党委书记。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海尔集团财务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22年7月任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上海海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及本公司董事。
刘中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中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谈跃生先生:男,1958年生,美国国籍。现任博格华纳全球CEO顾问。2024年7月1日前任全球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博格华纳全球战略委员会成员。谈跃生先生在担任中国区总裁同时曾兼任博格华纳传动集团副总裁、变速器事业部副总裁、博格华纳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博格华纳涡轮增压及排放系统中国区总经理等。谈跃生先生还担任博格华纳亚洲有限公司的董事,以及博格华纳在中国十多家企业(含3家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和/或董事。谈跃生先生曾在美国联合技术公司和上海国际投资信托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谈跃生先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圣托马斯大学获得MBA。他是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总裁班的毕业生,并曾进修于牛津大学、欧洲工商管理学院、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谈跃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谈跃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央平先生: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历任浙江花园集团政法处处长助理,浙江信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专职律师,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非诉法务部主任,浙江文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主任,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兼任宁波恒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央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央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珊女士: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高级项目经理。现任杭州奥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鸿世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83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叶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叶骥先生、章玉明先生、张民先生、徐芳女士、刘中锡先生、喻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谈跃生先生、杨央平先生、陈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央平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作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
√是□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是□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是□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 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提名人(盖章):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谈跃生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作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
√是□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是□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是□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 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提名人(盖章):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珊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作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
√是□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是□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是□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 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提名人(盖章):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根据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人选资格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叶骥先生、章玉明先生、张民先生、徐芳女士、刘中锡先生、喻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选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其是否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进行详细核查,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谈跃生先生、杨央平先生、陈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85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2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数: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金砖大厦3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生效。
2、议案1-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应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金砖大厦35层,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金砖大厦35层。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一丹
联系电话:021-50590985
传真:021-50580205(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金砖大厦35层
邮编:2001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1”,投票简称为“山子投票”。
(二)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84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贾丽平女士、严一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贾丽平女士、严一丹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大会选举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贾丽平女士、严一丹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且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贾丽平女士:女,中国国籍,198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行政部负责人。
贾丽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丽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严一丹女士:女,中国国籍,198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严一丹女士曾任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经理,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2月起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严一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严一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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