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梁淑芳)“家里暖暖的,心里更暖!”11月25日,家住天山区南草滩街道翠青社区困难居民米丽克扎提·依力对走访入户的民政专干王益军说。
为扎实做好严寒天气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民政局多措并举,联合各区县通过提前发放取暖救助金、送煤到户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张震阳介绍,每年取暖季来临前,全市民政系统都会对低保户、分散特困供养、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众进行摸排,根据摸排的供暖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取暖救助,或发放取暖补助或发放取暖煤。今年10月,我市冬季取暖救助金就已基本发放到位。
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标准为:采取集中供暖方式的困难家庭,按照乌鲁木齐市集中供暖收费标准,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之内的,按照实际面积救助;超出50平方米部分由其自行承担。
采取自供暖方式的困难家庭,对采取清洁能源(天然气、电等)方式供暖的,参照乌市集中供暖收费标准,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之内的,按照实际面积救助,超出50平方米部分由其自行承担;对采取燃煤方式供暖的,每户每年按3吨煤标准发放取暖救助金或煤炭。
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民政部门逐级审核审批后,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已为10826户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1173万元(含发放煤炭426吨),惠及困难群众近1.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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