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安徽网
“现在生育政策越来越好啦,我们灵活就业人员生孩子不光可以报销医疗费,也可以领取生育补助了!”近日,王女士在医保窗口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6729.66元后,激动地表示切实感受到了生育待遇的提高。
为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肥西县依据省市政策持续巩固扩大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政策实施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仅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自2024年8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参照肥西县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执行。
新政策实施以来,肥西县已领取灵活就业补助金人员33人次,共计23万元。下一步,肥西县将继续优化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强化生育支持保障功能,提升生育保险温度,让群众可感可及。(张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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