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游新闻看点
#女子遭丈夫经济控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丈夫给的生活费一降再降 全职太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看不见的家庭暴力#家庭是每个人幸福的港湾,家庭暴力却危害着人身安全以及家庭社会的稳定。除了身体暴力,经济控制、精神暴力这些算家庭暴力吗?近日,重庆巴南区人民法院介绍,巴南一女子因遭遇丈夫的经济控制,成功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小梅(化名)与吴林(化名)是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婚后,夫妻二人对家庭事务进行了分工,吴林负责在外打工赚取家庭生活费用,小梅成为全职太太照顾家人饮食起居。
自2010年开始,夫妻常为日常生活琐事发生纠纷。2019年,吴林提出与小梅离婚,小梅不同意。
后来,吴林将小梅母子的生活费用从原来每月支付的4000元降至每月2000元。
而且,吴林还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解除与小梅的婚姻关系。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林再次将小梅母子的生活费由每月2000元降至每月1000元。
因吴林支付的生活费用无法负担小梅与孩子的日常生活开支,对小梅母子造成极大的生活困境及精神压力。为此,小梅向巴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丈夫停止侵害行为,按月足额支付生活费用。
收到小梅的申请后,巴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吴林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于每月30日前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支付申请人小梅母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活费用(不包含孩子教育医疗等费用开支)。#拿自残自杀威胁对方也属于家庭暴力#(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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