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关详情及进展情况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及2021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止2021年5月26日,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通过“中信证券-丽珠集团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期-中信证券丽珠集团中长期事业合伙人员工持股计划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共计2,348,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成交均价为49.92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17,268,338.21元。
根据相关规定,本期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即锁定期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6日。
2024年5月26日,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公司已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本期持股计划出售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0日,本期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共计2,348,960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已均为货币资产,根据《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将提前终止,公司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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