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8号),在本市参保、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稳岗返还“免申即享”,事前用人单位需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本年度稳岗返还政策有效期至12月31日,符合享受条件的用人单位请尽快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点击“惠企点单办”入口,选择“就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确认”办理。
具体操作指南
1.企业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点击“惠企点单办”入口,选择“就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确认”,点击办理。
2.符合条件企业点击办理后,显示“自愿放弃补贴”或“愿意接受补贴并承担相应义务”界面。企业选择“自愿放弃补贴”后,将再次提示“稳岗返还一经放弃本年度将不再享受,贵单位是否确认放弃”,选择确定,流程终止。
3.企业选择“愿意接收补贴并承担相应义务”后,进入企业信息确认界面,需重点对裁员率、划型、补贴金额、银行账户等信息进行确认。
4.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阅读相关承诺内容,承诺内容勾选后,点击下一步,保存后进行提交。(意愿只需确认一次,未确认的在政策实施期内均能确认。)
5.用人单位确认成功后,如需查询进度,可再次点击”惠企点单办”入口,选择“就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确认”,查看“审核状态”(状态包括审核中,公示中,发放成功/发放不成功等)。
6.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点击选择“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确认”时,将提示“贵单位不属于政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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