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工网
原标题:8岁儿童“终身禁入”有待商榷
近日,四川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发布通报,宣布对16名游客实施“终身禁止入园”的处罚,其中一名年仅8岁的小游客尤为引人关注。(据11月16日《南方都市报》)
据悉,该熊猫基地有明确规定,所有游客均不得做出投喂、扔杂物、大声喧哗等干扰熊猫生活习性的不文明行为,违规者将面临“终身禁入”的处罚。从这一角度看,对涉事游客给予处罚确实符合规定。
然而,对于一名年仅8岁的儿童而言,这一处罚是否过于严苛,值得深思。据媒体报道,这名8岁儿童因向大熊猫活动场内投掷玩具小熊猫而被工作人员发现,并因此受到了“终身禁入”的处罚。
8岁的孩子认知能力有限,是非观念尚未成熟,自控能力也较弱,可能并不完全理解“终身禁入”的严重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对孩子实施如此严厉的处罚,而不配套安全教育等措施,不仅无法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反而会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对其未来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从法律层面来看,8岁儿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并非接受处罚的适格主体,行为后果的第一责任人应为其监护人。因此,如果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出现不文明旅游行为,可以考虑将监护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近年来,各地景区、博物馆等场所,经常发生“熊孩子”的不文明行为,如吵闹、乱扔垃圾等,甚至有的还弄坏展品、毁坏文物。然而,这些场所通常并未对“熊孩子”采取“终身禁入”的处罚,而是通过批评教育、家长赔偿等方式进行惩戒。这种做法既体现了管理方依法惩治的态度,也展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宽容与理解。
回到此事上,虽然熊猫基地出于对动物安全与健康的考虑,给予“终身禁入”的处罚,但在面对不同的处罚对象时,应更加灵活。例如,景区可以考虑在对孩子进行思想教育后,安排其参与志愿服务工作,让孩子通过亲身实践来加深对“动物保护”和“文明游览”的理解。这种方式显然比只对其“终身禁入”更能起到教育作用。
对于儿童的不文明行为,社会各界应持更为灵活多样的处罚态度。毕竟,对于8岁的孩子而言,“终身禁入”看似严厉,其实实际教育作用有限,纠偏的科学性有待商榷。(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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