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各位市民
如果遇到野生动物
应该怎么做呢?
最近又有街坊遇见了
脖子“戴着珍珠项链”的小鸟……
近日,家住小塘的王女士(化姓)在路边散步时,遇到一只“呆萌”小鸟,只见它颈脖上的花纹非常特别,好似戴上了一条珍珠项链。但小鸟疑似受伤,怎么也飞不起来,王女士感觉这小鸟可能是野生动物,于是向民警求助。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小塘派出所民警到场后,点赞了王女士的热心行为,同时仔细查看小鸟的情况。鸟儿全身羽毛呈灰褐色、后颈有一大块黑色领斑,其上满布细密的白色珠点,体形比鸽子略小,体表无外伤,只是无法自主飞行。
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小鸟放进纸箱子里,将其带回派出所妥善安置,并联系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前来救助。
经工作人员确认,该小鸟为珠颈斑鸠,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但因受伤飞不起来。目前,工作人员已将珠颈斑鸠带回救助中心进一步治疗,待其恢复飞行能力后,再放归自然。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佛山街坊第一次“偶遇”珠颈斑鸠了。上个月,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民警就曾在盐步救助过“落单”的珠颈斑鸠。
注意这些都是“三有”保护动物
“三有”保护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依据2023年6月30日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三有动物”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
生活中,常见的“三有”保护动物有果子狸、松鼠、毛猬、华南兔、中华鹧鸪、灰雁、灰胸竹鸡、珠颈斑鸠、夜鹭、白鹭、灰喜鹊、中华蟾蜍等。
禁止非法捕猎和杀害保护动物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规定,佛山市全市范围为禁猎区,禁止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
警方提醒
市民发现受伤
或需救治的野生动物时
切勿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
应及时报警或联系有关部门
由专业人员
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
对于非法猎捕、运输、交易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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