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厚康”)持有公司141,19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5%。
● 本次司法处置的标的物为西藏厚康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8,24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 若本次被司法处置的股份全部过户成功,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股份由25.03%下降至23.28%。
● 本次司法处置产生的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 本次司法处置拍卖事项尚涉及竞拍人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等后续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单位通知,上海金融法院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公开司法处置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西藏厚康持有的公司28,248,7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处置的具体情况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被执行人西藏厚康、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姜照柏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由上海金融法院于2024年11月14日在司法执行平台公开进行司法处置。
经查询司法执行平台的成交结果公告,竞买人方蕾(竞买账号:A850270***)以每股单价4.15元、总价117,232,105元的价格竞买成交28,248,700股。
二、本次司法拍卖前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
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永冠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姜照柏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姜照柏先生。
本次司法处置拍卖前后,西藏厚康及一致行动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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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变动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股份由25.03%下降至23.28%。
三、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厚康仍持有本公司141,19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5%。本次司法处置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已全部竞买成交,后续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若本次被司法处置的股份全部过户成功,西藏厚康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从8.75%减少至7.00%。
3.本次司法处置产生的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所有信息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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