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良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姚良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事前已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朱耀军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未出席会议,事前已请假;
3、董事会秘书欧盈盈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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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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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龙建胜律师、冯沛波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在核查后认为,欧派家居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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