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河北井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景庄支行等5家分支机构终止营业的请示》(井农商银字〔2024〕7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井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庄支行、河北井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王庄支行、河北井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板桥支行、河北井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家庄支行、河北井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王庄分理处终止营业。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行应立即停止上述5家分支机构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河北金融监管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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