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京报网_北京日报官方网站
#员工说同事神经兮兮被打又遭开除#近日,据上海市总工会消息,因工作分歧,李某对同事连说2次“神经兮兮”,结果不但被对方打了脸,还被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开除。公司表示,李某两次说到“神经兮兮”,与苗某争吵并上升到肢体冲突,刻意制造事端,其行为应认定为辱骂和挑衅,具有明显的过错。李某辩称,对苗某说“神经兮兮”仅是抱怨或玩笑,不应认定为辱骂或挑衅。李某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为11年,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21,534.33元。随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473755.26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并未情节严重到须以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唯一处罚手段,故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不当,一审法院确定公司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73755.26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海市总工会)#员工因说同事神经被开除获赔47万#@深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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